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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 fined NT$3,000 for insulting police officer in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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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1 sa önce·🇨🇳China·Crime

Man fined NT$3,000 for insulting police officer in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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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Yayınc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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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去年9月因不滿台北市文山區窄巷會車時警車倒車太慢,竟降下車窗大罵「操你媽警察」,甚至在員警持槍警戒時,當街挑釁大吼「有本事槍拔出來就指著我的頭,不敢就不要龜縮,像一個龜孫子一樣!」還嘲諷「素質不好去美國當警察」。台北地院近日審理後,認定張男公然貶損公權力與員警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

去年9月22日晚間19時許,張男駕駛轎車返回住處,行經文山區指南路2段45巷6弄時,適逢指南派出所徐姓警員駕駛警車自該巷駛離。由於該處為狹窄單行道且會車不易,徐員隨即將警車往後倒退,試圖讓張男得以前進。不料,張男因覺得徐員倒車速度過慢,突然降下車窗對著徐員口出穢言。

徐員聽聞辱罵後,隨即下車準備進行盤查,但張男並未停車且持續緩慢前進。徐員為了示警,當即將配用的手槍自槍套取出,但保持槍口朝向地面且未上膛。張男見狀火氣上升,隨即下車與徐員大聲理論,雙方在街頭爆發激烈口角。

期間張男再度承襲公然侮辱的意圖,當場對徐員挑釁叫囂「如果你想要那麼跩不要在台灣當警察,去美國當,但是那要先決條件,你要會講英文,保證你不會,台灣警察素質沒那麼好」等語,嚴重貶抑徐員的人格尊嚴。全案隨後經徐員訴由文山一分局偵辦,並移送台北地檢署。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在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公開場所,以具有輕蔑、鄙視及侮辱涵義的言詞辱罵依法執行勤務的警察,確實已構成公然侮辱罪,審酌張男坦承部分犯行且無前科,依法判處罰金3000元,可易服勞役。

文山一分局今日則對判決表示,全力支持同仁嚴正執法,呼籲民眾若遇糾紛,應循理性溝通及合法管道反映,切勿以侮辱性言詞攻擊執勤人員,以免觸法受罰。

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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