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基隆一名簡姓男子酒後悶殺5歲兒子,遭判無期徒刑。案件定讞前,他竟從看守所寄恐嚇信給前妻家人,揚言「出來後一定滅你們全家」,讓家屬陷入恐懼,質疑看守所管理疏失。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簡姓男子酒後悶殺兒子,被判無期徒刑,但在案件定讞前,卻寄恐嚇信給前妻家人,引發家屬恐慌與質疑。
基隆市環保局簡姓司機去年5月酒後趁兒子午睡,以枕頭將兒子活活悶死,再酒駕逃亡。基隆國民法官庭今年4月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不料,全案定讞前,簡男竟公然挑釁司法,日前從基隆看守所寄出一封恐嚇信給前妻,揚言「只要我出來,就滅你們全族」,讓被害人家屬陷入極度恐懼。
簡男前妻的弟弟受訪時憤怒痛批簡男「目無法紀」。他指出,簡男在開庭時曾向法官宣稱「請判我死刑,我不會上訴」,表現出認罪模樣;但在家屬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檢察官提出抗告後,簡男竟然變臉。家屬在6月1日收到這封蓋有看守所戳章的信件,內容寫道「你們全家大小住哪裡我一清二楚,出來後一定滅你們全家」,讓年邁的父母與姊姊每日生活在恐慌中,質疑這種惡人若未來假釋,社會大眾如何能安心?
簡男前妻舅表示,簡男都還沒有發監執行,就這樣目無法紀把恐嚇信寄給家屬,質疑:「為什麼這種恐嚇信能從看守所流出來?」他原本怕是有人冒名寄信,詢問看守所後確認是簡男寄出的信,家屬無法接受,因此提出檢舉,這種人可以交保嗎?
他還說,對簡男提告恐嚇有用嗎?痛斥簡男就是一個惡人,擺出「我就是這樣了,還能怎樣」的態度。
簡男與小他2歲、在銀行上班的張姓前妻婚後,育有5歲兒子,2人為了家中瑣事、小孩監護權爭吵,簡男動手推張女一把,張女報警聲請保護令,等待保護令期間與簡分居,帶兒子搬回娘家,不過仍由簡男接送兒子下課,送回妻子娘家,未料趁兒子睡午覺時悶殺兒子。
張女去年5月下班後見不到孩子,不斷傳LINE給簡,簡未回訊息,張女與母親趕緊前往簡的住處,赫見兒子躺在床上口鼻出血、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警方隔日在正濱漁港逮捕癱坐地上的簡男。
合議庭指出,簡男長期遭受經濟、以及恐喪失兒子監護權與離婚等壓力,無法紓解,為了報復妻子而殺死5歲兒子。張女在庭訊時,泣不成聲痛斥簡男是最可惡的人,殺害兒子造成她一輩子的傷害,影響她身心靈甚鉅,而且兒子還沒有長大,就親手結束兒子的生命,他沒有權利結束別人生命,希望國民法官判他死刑;簡男聽後嗆說:「請判我死刑,我不會上訴。」不過最終未被判死。
Offene Fragen
- 看守所如何能讓恐嚇信寄出?
- 對簡男提告恐嚇是否有效?
- 假釋制度對社會大眾安全有何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