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推出4項毒駕防制措施,包括施用毒品者換照觀察制度、強化持照資格管理、加強考照資格審查及增訂毒駕吊照後重考規範,預計7月中旬施行,以建立更完整的毒駕預防性駕照管理機制。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吸毒後駕駛危害日益嚴重,行政院推動修法政策,交通部配合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強化毒駕防制。
交通部預告修正道交管理規則。(記者吳亮儀攝)
吸毒後駕駛危害越來越嚴重,行政院要修法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部今天(18日)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推出4項主要修訂,預計在今年7月中旬施行。
交通部表示,配合行政院「源頭嚇阻、強化查緝、毒駕嚴懲」政策方向,並在主管權責範圍內採取先行措施,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把毒駕防制向前推進到考照、換照及持照管理階段。
四大修正重點包括建立施用毒品者換照觀察制度,經確認施用毒品的汽車駕駛人,須依規定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且自完成日起6個月內未再有施用毒品情形,始得換發有效期間3年的短期駕駛執照;並設置6年觀察期,期間每滿3年須重新換照,以利持續追蹤管理。
第二是強化持照資格管理,將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列為施用毒品者重新取得駕駛資格的必要條件;未完成相關程序前,不得駕車上路。
第三是加強考照資格審查,經確認施用毒品者,在未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前,或於完成後六個月內再有施用毒品情形者,不得參加汽車駕駛執照考驗,避免高風險駕駛人直接取得駕駛資格。
第四是增訂毒駕吊照後重考規範,曾因毒駕遭吊銷駕駛執照者,申請重新參加駕照考驗時,應檢附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證明文件。
交通部強調,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交通部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完成前,先運用主管法規工具、提前強化駕照源頭管理的重要作為,未來將透過考照、換照、持照及重考等多層次把關,建立更完整的毒駕預防性駕照管理機制。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Offene Fragen
- 觀察期結束後如何管理?
- 戒癮治療的成效如何追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