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去年一艘香港籍散裝船「明鴻輪」在高雄港離泊時觸碰碼頭,導致工作船「台船8號」翻覆沉沒。運安會調查報告指出,事故主因是船隻未建立足夠橫向距離,且引水人察覺時修正空間已有限。運安會建議航港局強化引水人領航能力。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去年6月9日晚間,香港籍散裝船「明鴻輪」在高雄港離泊時,因操作失誤觸碰碼頭,導致停靠在旁的「台船8號」工作船翻覆沉沒,幸無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
去年一艘香港籍散裝船Pacific Century(明鴻輪),離泊過程中觸碰高雄港89號碼頭,造成該船舵板及碼頭受損外,也造成另一艘停在碼頭的工作船翻覆沉沒;對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顯示,該船沒有建立足夠橫向距離、加上引水人察覺時的距離、船速已使修正空間有限所致,建議航港局強化引水人領航相關能力。
回顧事件經過,去年6月9日晚間約7點09分,明鴻輪(IMO編號9568902,總噸位94955),船長295.00公尺,船寬46.00公尺,停泊在高雄港98號碼頭,於高雄港離泊過程中觸碰89號碼頭,造成明鴻輪舵板及碼頭受損,且停泊在89號碼頭的「台船8號」工作船受明鴻輪螺旋槳排出的俥葉流影響,而翻覆沉沒,這次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
運安會調查發現,明鴻輪執行離泊作業期間,在水域空間受限下,沒有建立足夠橫向距離持續後退,使船舶離泊時,安全操縱修正時間與空間縮減。在倒俥操作時,船體因俥葉橫向推力及拖船推頂左船首作用,已呈右轉趨勢,使得船尾逐步朝碼頭側偏移。當船尾與碼頭轉角距離約1浬、後退速率已達約2.5節時,引水人才察覺,並採取緊急修正措施,但當時距離與船速已使修正空間有限。
運安會表示,明鴻輪在離泊作業期間,引水人與船長雖完成基本的資訊交換,但離泊初期有關橫向拉離距離,以及啟動倒俥與後退航行時機與程序,未在資訊交換過程中被明確討論並取得共識,實際操作逐步偏離引水人原先預期計畫時,船長與引水人未能及早察覺。
運安會指出,明鴻輪進入後退航行階段後,駕駛台團隊主要提供船速回報等,但未能同步結合對地航向、後退航跡及碼頭間相對位置等重要資訊,使引水人及船長無法即時掌握該輪航向與航跡偏移,增加該輪離泊作業中的操船風險。而在後退航行過程中,船長主要依賴即時目視觀察與既有操船經驗,對引水人操船進行監控,但船長未充分運用相關航行資訊作為即時提醒,致駕駛台團隊之監控功能,未及時提出修正建議或介入。
運安會指出,明鴻輪於事故當時舵機、主機及導航等設備均運作正常,引水人持有交通部核發的執業證書,而明鴻輪船長及船員也都持有該國航政主管機關核發的效期內適任證書,無證據顯示本次事故與人員疲勞因素有關;天氣事故期間天氣狀況良好,也無證據顯示這次事故與天氣因素有關。
運安會建議航港局,應檢視現行引水人領航相關機制,強化引水人在船舶進出港領航期間的操縱判斷及風險辨識能力,並研議相關考核、訓練及督導機制精進,增進領航作業安全。
Offene Fragen
- 引水人與船長間的溝通細節為何?
- 是否有其他潛在操作疏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