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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奪命準律師夢碎 法務部不發律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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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2.06.2026Crime2 dk okumaChina

酒駕奪命準律師夢碎 法務部不發律師證書

Auf einen Blick

台大法律系畢業生鄭皓文因酒駕肇事致死,被判刑四年半定讞,法務部依律師法規定不發給律師證書,其律師夢破碎,未來恐難以從事律師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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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um es wichtig ist

鄭皓文因酒駕肇事致死,被判刑四年半定讞,依律師法規定不得發給律師證書,其律師夢破碎,未來恐難以從事律師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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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代價何其高!廿九歲的台大法律系高材生鄭皓文(原名鄭兆宇,犯案時廿六歲)畢業後通過律師高考,成為「準律師」,若再通過為期半年的職前訓練與實習,就可取得律師執照,前程一片光明,卻因貪杯誤事,不僅奪走一命毀掉一個家,自己的律師夢宣告破碎,法務部依律師法規定不發給律師證書,鄭男被迫轉行,目前從事補習班行政工作,近期也將發監入獄服刑。

根據法務部設立的律師查詢系統,有三位「鄭皓文」律師,但年齡介於卅三歲至卅八歲之間,皆僅是同名同姓,不是本案被告。

律師法第五條規定,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其罪名及情節足以認定有害於律師信譽,不得發給律師證書。政府推動「酒駕零容忍」政策多年,鄭男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被判刑四年半定讞,無論罪名、情節、結果,都明顯有損於律師信譽。

鄭男案發時仍是學習律師身分,考取律師高考後,還須完成職前訓練(律訓)、實務訓練(實習)兩個步驟,才能取得律師證書,律訓是為期一個月的基礎訓練,實習則是要到律師事務所或相關機構進行,為期五個月。完成半年的訓練後,才可向全國律師聯合會申請結訓證明,再向考試院考選部換取正式的律師考試及格證書,再向法務部申請發給律師證書。

鄭男於基礎訓練期間「出事」,後續是否有完成實習、取得結訓證明、及格證書、申請律師證書,不得而知,但案發至今已逾三年仍未取得律師證書,希望渺茫,鄭男也即將入獄「進修」,服刑過半才能申請假釋,即使出獄也將受律師法限制而不能當律師,損失慘重。

Offene Fragen

  • 鄭男是否已完成實習?
  • 鄭男是否已取得結訓證明?
  • 鄭男是否已取得及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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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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