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桃園市政府將儲存大量公共危險物品、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資本額達1000萬元的倉儲物流業者,納入「第3批高風險場所」管理,至少31家業者受影響。業者須在3個月內完成申報登記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否則將面臨罰鍰。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桃園市政府為加強公共安全管理,將存放大量公共危險物品的大型倉儲業者納入高風險場所管理機制。此舉旨在預防類似過去的大型倉儲火災事件重演。
桃園市政府持續推動高風險場所管理機制,近日公告將存放大量公共危險物品的大型倉儲業者,納入「第3批高風險場所」管理,適用對象為儲存公共危險物品達法定管制量,且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資本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倉儲物流業者,至少共31家業者將納管。
倉儲物流業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管制範圍,依現行規定免向市府申報公共危險物品存放資訊,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說,有鑑於過去數次大型倉儲火災案例的影響嚴重,市府已修訂自治條例逐批納管高風險場所。
繼完成第1、2批高風險場所納管後,市府已公告將存放大量公共危險物品的大型倉儲業者納入「第3批高風險場所」管理,經發局表示,符合條件業者應從公告日起3個月內,到指定網路平台完成申報登記,並依「桃園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提報消防安全設施與防災改善方案,未申報者恐被處以5萬到10萬元罰鍰、未投保者將則處以2萬到10萬元罰鍰。
Offene Fragen
- 申報登記的具體網路平台為何?
- 消防安全設施與防災改善方案的具體要求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