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苗栗一名張姓男子因毒品案獲判緩刑,卻在保護管束期間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並兩度未經許可出國,遭法院撤銷緩刑宣告。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張姓男子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判刑,獲緩刑3年並付保護管束。然而,他在緩刑期間內,不僅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還兩度未經許可出境。
苗栗縣一名張姓男子之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法院判刑1年、緩刑3年,不料,張男不僅未把握改過自新機會,竟在緩刑保護管束期間內,跑到外縣市兼差當詐騙集團「車手」,甚至還兩度未經核准「偷跑出國」搞失蹤、拒絕向觀護人報到。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認定張男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撤銷其緩刑宣告。
裁定書指出,張男前因毒品案件,於2023年8月間被苗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確定;但張男被檢警查出於2024年7月間加入詐團擔任車手,四處提領詐欺贓款;張男更於去年9月間,因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遭檢方起訴。
另外,張男於今年1月17日未經許可擅自出境,直到2月8日才入境返國,期間觀護人打電話尋人,其母稱張男與女友至外縣市老家」,未經允許離開保護管束地逾10日,遭檢方發函告誡;張男又於今年3月6日再度未經核准偷跑出國,未見入境紀錄。
Offene Fragen
- 張男詐騙所得的贓款流向為何?
- 張男兩度出國的具體地點為何?
- 張男的母親是否知情其子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