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一名史姓女子因不滿車禍案件檢方處分,將不起訴處分書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PO上網,卻遭網友質疑並打臉,檢方也提醒應注意個資問題,並告知可循正當救濟途徑。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史姓女子與林姓男子發生車禍,林男被控肇逃部分獲不起訴處分,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史女對此處分不滿,將相關書類PO上網,認為法律保護壞人,並質疑縣長。
史女發生車禍不滿檢方處分,po網要大家評評理(見圖)卻被網友輪翻打臉。(取自threads)
史姓女子與林姓男子發生車禍,林男被控肇逃部份獲不起訴處分,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引起史女不滿,將兩份書類po上網要大家評評理,並認為「縣長該換人了吧!」,結果遭網友連翻打臉,留言要史女看清楚不起訴的理由,反諷「頭一次見到原來不起訴也可以罵縣長,真是令人驚艷」,引起檢方注意,提醒應注意個資問題。
史女將檢方偵辦該起車禍案件的不起訴處分書與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po上網,並留言「…明明肇事的影片都有了,只因為對方一直不承認沒有肇逃,我只能說肇逃就是肇逃,但法律真的都保護那些壞人,一句我不知道撞到就可以不用被起訴,這就是法律,真的很心寒,縣長知道撞到人後肇事者一句不知道撞到人就可以不起訴,那些肇逃直接一句,我不知道撞到就可以免責,縣長該換人了吧…」。
網友分紛紛留言「…檢察官的上司叫做法務部,縣長沒辦法幫你解決問題…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裡面已經說了,人家一發現撞到妳就立刻回原地看狀況等警察,妳在那邊說人家肇逃,檢察官當然不會相信你… 」、 「檢察官就是依據監視器畫面判斷對方沒有肇事逃逸,人都回到現場配合警察調查了,就是沒有逃跑啊,但對方造成妳受傷的部分,檢察官沒有輕放…」,還有網友要史女多讀書。
史女的公開po文也引起檢方的注意,認為若對檢察官的處分感到不妥,可採取聲請再議等救濟途徑,勿因一時情緒反應而造成相關當事人個資洩漏,引發不必要的紛爭。
史女發生車禍不滿檢方處分,po網要大家評評理卻被網友輪翻打臉(見圖)。(取自threads)
Offene Fra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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