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CHRICHT25.5.2026KI-Zusammenfassung房屋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申報前要注意適用條件和排富條款。自2024年起,台灣房屋租金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申報者可扣除上限18萬元。但有3類人無法適用,包括綜合所得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分開計稅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此外,若房屋用於營業或執行業務,或有其他排富條款,亦無法扣除。自自由时报3 Min. Leseze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