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郭姓醫師及洪姓護理師被控利用職務推銷賀寶芙保健食品並領取獎金,院方提告詐欺。檢察官偵訊後認為,獎金是依業績主動發給,兩人行為雖違反契約,但未施用詐術,屬民事糾紛,處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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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郭姓醫師及洪姓護理師被院方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在上班時間向病患推銷直銷公司賀寶芙的保健食品,並隱匿兼職領取院方獎勵金,因此被控詐欺。然而,檢察官偵訊後認為,獎金是依業績主動發給,並非詐術所得,且此行為僅違反雙方契約,屬於民事糾紛,故處予不起訴處分。
任職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郭姓醫師及洪姓護理師被院方控訴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上班時間病患推銷直銷營養品公司賀寶芙的保健食品。院方認為依規定,醫護人員兼職者不能領取獎勵金,但兩人隱匿兼職仍領取獎勵金,因此提出詐欺告訴。檢察官偵訊後,認為2人領的獎金是依業績、表現主動發給,未施用詐術,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北市聯醫認為,郭姓醫師及洪姓護理師都與院方簽署契約書,內容載明2人不得兼任北市聯醫以外的任何工作,若是被發現有兼職情形,北市聯醫可以收回兼職期間,醫院發給的獎勵金。
該院的獎勵金名目琳琅滿目,包含「約用醫師教學獎勵金」、「外科執勤績效獎勵金」、「醫師個人績效獎勵金」、「主管效能獎勵金」、「居家醫療醫事訪視獎勵金」、「病歷寫作獎勵金」,護理人員則有「個人績效預借獎勵金」等。
但郭姓醫師及洪姓護理師卻被發現於上班時間,對病患推銷賀寶芙的營養品,過程也被拍下檢舉。院方認為兩人行為已違反雙方簽立契約不能兼職的規定,且領取醫院發給的獎勵金,因此認為2人涉犯詐欺罪提出告訴。
據悉,兩人向偵辦人員透露,因相信產品對於患者有幫助,才會推薦,是為了病人好,並非兼職。但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確認兩人實為該公司會員,推銷商品可以領取獎金,因此認定兩人確實有兼職。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2人領取醫院發給的獎勵金主要是醫院看兩人的業績及表現主動發給,並非兩人施用詐術填單主動申請,被告行為僅違反雙方契約規定,屬於民事糾紛,認定其罪證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
Preguntas abiertas
- 是否還有其他醫護人員有類似行為?
- 醫院的獎勵金發放標準是否需要檢討?
- 賀寶芙公司對此事件是否有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