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一名台灣女子遠嫁韓國,卻遭丈夫金男言語辱罵、動手毆打,甚至多次逼迫墮胎。女子返台產子後,丈夫仍以文化差異、生活瑣事嫌棄,並誣指她有精神疾病。法院認為婚姻已難維持,判准離婚。
Resumen generado por IA
Por qué importa
一名台灣女子遠嫁韓國,卻遭丈夫家暴、逼迫墮胎,並因文化差異、生活瑣事遭嫌棄,最終訴請離婚。
新竹陳女為愛隻身遠嫁韓國,沒想到金姓歐巴竟慣性髒話辱罵且動手毆打、甚至逼她墮胎,還常以未說敬語等瑣事嫌棄她,大夢初醒的陳女回台打離婚官司,金男竟還誣指她有精神病,新竹地院認為種種跡象顯示金男根本無心維繫婚姻,判准休夫。
遠嫁韓國的陳女說,先生金男會以髒話辱罵她,還多次出手毆打,完全漠視她的人格尊嚴,婚姻產生嚴重裂痕。
她108年懷孕,金男多次逼迫墮胎,她堅持不從,慘遭辱罵、施暴,企圖讓她流產,她為保胎兒,隻身返台產檢並生下孩子,嬰兒因罹患先天性心臟疾病,2次重大手術及後續龐大醫療費用,均由她獨自負擔,金男完全未盡身為丈夫與人父之責。
後來她帶孩子返韓試圖修補親子關係,然金男竟以她未使用敬語等生活瑣事嫌棄她,還在孩子面前詆毀她,她憤而再度返台分居迄今。她說夫妻因台韓文化差異,先生受韓國傳統男尊女卑觀念束縛,致婚姻產生極大且難以彌補裂痕,因此提告休夫。
金男訴狀提到「我對她沒有為家庭犧牲的精神感到失望,我覺得即使她有孩子,也不會成爲一個好母親」、「結婚初期還不成熟,與她爭吵的過程中,曾甩過一次耳光」,法官認為金男未能與妻子有效溝通,慮及妻子身處異鄉,要照顧稚齡兒童,在家中還得不到家人認同,衡之常情,任何人處於該情況均會煩躁不安,然金男未能適當顧及妻子需求及感受,亦未積極介入協助,反認是妻子的性格問題,終使陳女無法忍受遂帶孩子返台生活。
由於陳女2年來仍對先生心存怨懟,主觀上已無繼續維繫婚姻意願,而金男雖稱不願離婚,卻未能舉證有何積極修復夫妻感情等作為,甚至具狀稱妻子似有精神疾病,可見夫妻情愛基礎已失,婚姻目前僅存形式而無實質,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因此判准休夫。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Preguntas abiertas
- 金男是否會對離婚判決提出上訴?
- 陳女與子女在台的生活狀況如何?
- 金男是否會支付子女的醫療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