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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星宇航空電子煙遭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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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星宇航空電子煙遭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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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星宇航空#民用航空法#花蓮地方法院#桃園國際機場#宿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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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8:35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

花蓮地方法院。(記者王錦義攝)

癮君子注意,飛機上全程禁菸,連電子煙也不行,代價更是高得嚇人!花蓮25歲高姓男子去年搭星宇航空班機從菲律賓宿霧飛桃園機場途中,一時菸癮難耐,竟躲進機艙廁所大吸電子煙,因煙霧瀰漫引起空服員注意,並在班機降落後直接報警。花蓮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重罰高男10萬元罰金。

檢警調查,高姓男子去年9月25日搭乘班機準備從菲律賓宿霧返台。高男在行前因為太早起床趕飛機,在機場來不及抽菸,航程途中突然菸癮大發、痛苦難耐,竟罔顧民航局與航空公司關閉艙門後全程禁用電子煙的嚴格廣播宣導,偷偷潛入機艙廁所內,掏出隨身攜帶的電子煙主機大口吞雲吐霧。

然而,電子煙產生的濃郁煙霧在狹小廁所內瀰漫,空服員發現異狀上前查看,發現高男在廁所內抽電子煙,班機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後,航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立刻在空橋接人,依據客艙安全檢舉書、查扣的電子煙及現場蒐證照片後,把高男依法移送法辦,花蓮地檢署今年5月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法院審理時,高男對犯行供認不諱,並坦承是因為菸癮犯了才以身試法。法官認為,高男在航空公司多所宣導禁用電子煙的情況下,竟仍罔顧全機乘客生命財產與飛航安全,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不可取;依民用航空法第102條第一項之「非法使用干擾飛航之器材罪」,判處高男罰金10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每日1000元折算,電子煙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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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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