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台中一對張姓夫妻為逃避毒品案開庭、觀察勒戒及尿液採驗,一年內偽造103份診斷證明書,企圖延期執行。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處張男應執行1年2月徒刑,岳女應執行10月徒刑。
Resumen generado por IA
台中張姓夫妻檔為逃避台中地檢署的開庭,還有觀察、勒戒與定期尿液採驗,竟在1年內,以「複印剪貼」方式變造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共103份,讓檢方和觀護人准予延期開庭、尿液採驗,直到檢方抓包將兩人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兩人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張男三罪應執行1年2月,岳女則是10月。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接獲台中地檢署傳票,應於2024年6月11日、7月8日到庭執行觀察、勒戒,不料張男和岳姓妻子,為使張男逃避觀察、勒戒,將同年6月10日、7月2日前往大里仁愛醫院就診的診斷證明書,以「複印剪貼」方式進行變造,請求准予請假並延期執行觀察、勒戒。
另外,因毒品案件接獲台中地檢署傳票,應於2024年5月30日、8月15日開庭,卻將5月30日、8月15日前往大里仁愛醫院就診的診斷證明書內容變造,請求准予請假並延期開庭;此外,張男在假釋付保護管束期間,應依觀護人指示,定期接受尿液採驗,兩人卻持變造的診斷證明書,規避尿液採驗。
檢方查出,兩人除變造診斷證明書日期、時間,還將「診療後於同日離開急診」變造為「急診就診,就診後住院接受治療,目前住院中」;「胃食道逆流性疾病併食道炎;消化性潰瘍」變造為「胃食道逆流性疾病併食道炎;消化性潰瘍;噁心伴有嘔吐」。
台中地院審酌2人為達使張男得以逃避執行觀察勒戒處分、刑事追訴及規避尿液採驗等不法目的,竟行使變造私文書,審酌張男於偵查時矢口否認犯行,直至審理時才坦認犯行,而岳女則是偵查及審理中均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張男依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三罪,分處5月、5月、6月,應執行1年2月;岳女則是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三罪,分處4月、4月、5月,應執行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