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宜蘭簡姓水泥工因賭博輸錢,積欠邱姓男子25萬元無力償還,協商債務時持藍波刀猛刺邱男44刀致死,棄屍高架橋下。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4年,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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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簡姓水泥工因賭博輸錢,積欠邱姓男子25萬元債務,協商時談判破裂,持刀殺害邱男並棄屍。
宜蘭簡姓水泥工賭博輸錢,積欠邱姓男子25萬元無力償還,持藍波刀刺死邱男棄屍冬山鄉國5高架橋下。(資料照)
宜蘭縣25歲簡姓水泥工去年過年期間賭博輸錢,向56歲邱姓男子借款25萬元後無力償還,雙方協商債務時疑談判破裂,簡男持預藏藍波刀猛刺邱男44刀,並將遺體棄置車內,宜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簡男有期徒刑1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14年徒刑。
去年4月7日晚間,邱男開車外出後失聯,妻女報案協尋,警方9日中午在冬山鄉武淵村國道5號高架橋下空地找到邱男座車,發現邱男陳屍後座,身上有多處刀傷,頸部幾乎被砍斷;專案小組10日查獲簡男到案,查出他因債務問題對邱男行凶。
判決指出,簡男案發當晚與邱男相約碰面,駕車到場後攜帶藍波刀進入邱男車內,坐在副駕駛座協商債務。過程中,簡男持刀刺向邱男胸部、頸部、腹部、背部、臀部等處,造成邱男身中44刀,傷及心臟、右肺,因出血性休克當場死亡。
宜蘭地院審酌,簡男曾因積欠邱男債務,由父親代償;去年過年期間又跟隨邱男賭博,輸錢後再借款25萬元,因不滿邱男要到家中討債而萌生殺機。國民法官法庭認為,簡男持刀攻擊要害,手段兇殘,造成無法彌補損害,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未與家屬和解,也未在庭訊中向家屬致歉或表達悔意,依法判刑14年,扣案藍波刀沒收。
案經上訴,高院認定一審判決無違誤,今駁回上訴,維持14年徒刑。
Preguntas abiertas
- 簡男殺機的具體觸發點為何?
- 簡男犯後是否曾嘗試與家屬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