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勾結柬埔寨人蛇,誘騙88名國人赴柬淪為「豬仔」遭軟禁。最高法院已駁回上訴,維持李振豪18年徒刑定讞,其餘共犯也獲判9年至16年半不等徒刑。
Resumen generado por IA
Por qué importa
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勾結柬埔寨人蛇集團,以高薪誘騙88名國人赴柬埔寨從事電信詐欺,導致被害人遭軟禁、毆打凌虐,甚至傳聞器官遭割賣。
曾在國片「角頭」當臨演的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勾結柬埔寨人蛇,誘騙88名國人赴柬淪為「豬仔」遭軟禁(有3人出國前脫逃)。本案分為2波起訴,首波已先行定讞,最高法院依人口販運等罪處李振豪18年徒刑。第2波定讞部分也出爐,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處李振豪18年徒刑,未來將由檢方聲請訂應執行刑。
檢警追查,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時演員的李振豪,與同夥分工細密,自2021年11月起,以高薪、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民眾前往柬埔寨工作,每騙1人赴柬,可獲取數十萬元台幣不等利益;李振豪獨抽3成,其他成員每招募1人可分得3萬至5萬元,還有每週固定抽佣1萬餘元等,估計獲利上千萬元。
集團將上鉤的求職被害人集中安置於旅館,簽訂契約、辦理護照送往柬國後,由當地人蛇接手,將人轉賣至金邊、西港等「詐欺園區」從事電信詐欺。獲救的被害人稱,他們被囚禁強迫工作期間,經常遭毆打凌虐,還傳聞有人遭割賣器官。
第一波起訴9人,最高法院2024年11月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處李振豪18年徒刑,另8名共犯各處9年至16年半不等徒刑。後續北檢針對另救出的30名被害人部分提起公訴,李振豪及共犯陳思瑋一審再被判處18年徒刑,其餘共犯則處10年到16年半徒刑。
案上訴至二審以後,高等法院處李振豪、陳思瑋18年徒刑,其餘共犯處10年至16年半徒刑,其中有2人被減刑。案經上訴以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且量刑適妥,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未來將會由檢方聲請訂應執行刑。
Preguntas abiertas
- 被害人器官遭割賣的傳聞是否屬實?
- 檢方何時聲請訂應執行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