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新竹縣長楊文科因竹北天坑案涉貪,一審宣判結果備受關注。若依貪污罪判決,楊文科將立即停職;若依圖利罪判決,則須二審有罪才停職。此案涉及官商勾結,檢方求刑10年以上,並追討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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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新竹縣長楊文科因竹北「豐采520」建案引發的天坑事件,被控涉嫌圖利建商,檢方求處重刑。此案的判決結果將影響楊文科的職務。
眾所矚目的新竹縣「竹北天坑案」受到巴威颱風影響,延到今天下午4點將一審宣判,新竹縣長楊文科是否被判決罪?依貪污罪或圖利罪判刑?這牽涉楊文科是否面臨停職。
依法,楊如果被依貪污罪論刑,一審就須停職;但如果是依圖利罪判決,必須等到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有罪才要停職。
新竹縣選委會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如果縣長被依貪污罪論罪,儘管任期只剩下5個多月,仍須立刻停職,改由內政部派人代理縣長職務,這跟新竹市長高虹安的涉訟模式相仿;但若是依圖利罪判刑,則須二審判決有罪才會停職。
縣選委會也表示,依據地制法第82條規定,停職縣市長的剩餘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也就是副縣長代理到該屆任期屆滿為止。換言之,將由新竹縣第一副縣長陳見賢代理。
楊文科因竹北豐邑「豐采520」建案引發的天坑事件,被新竹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起訴,檢方指控楊文科涉嫌違法護航建商、核准建案復工以圖利豐邑機構, 於2024年7月起訴,並建請具體求刑10年以上,今年2月辯論終結後,原定上週五(10日)下午宣判,但遇上巴威颱風來襲,因此延到今天下午4點宣判。
新竹地檢署當時的起訴書指出,楊文科等12名官、商勾結涉嫌貪污,且因豐邑機構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眾身家安全,楊文科、前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等公務員背棄民眾所託、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官商勾結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2.5億多的犯罪所得。
Preguntas abiertas
- 楊文科是否會被判有罪?
- 若有罪,將依貪污罪或圖利罪論處?
- 停職後由誰代理縣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