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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撞倒機車留道歉紙條與3000元 仍觸肇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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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撞倒機車留道歉紙條與3000元 仍觸肇逃罰鍰

En resumen

台北市一名騎士撞倒路邊機車後,在前置物箱留下道歉紙條及3000元現金,但因未通報警方,仍被依肇事逃逸開罰。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鎖定車輛,將通知車主說明。

Resumen generado por IA

Por qué importa

一名騎士在台北市大安區撞倒停放的機車後,留下道歉紙條及3000元現金,但因未通報警方,仍被依肇事逃逸開罰。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鎖定車輛,將通知車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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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在機車前置物箱內發現一張道歉紙條及現金台幣3000元。(記者鄭景議翻攝)

台北市大安區22歲王姓男子昨日傍晚發現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的機車遭人撞倒受損,原本氣憤不已,未料隨後在機車前置物箱內發現一張道歉紙條及現金台幣3000元。大安分局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指出雖然肇事騎士留下道歉信與賠償金,但未依規定通報警方仍屬肇事逃逸,目前已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特定車輛,將依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開罰。

警方調查,昨日下午17時13分許,一名騎士騎乘機車沿著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3巷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在準備停入路邊機車停車格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車頭直接撞擊停放在格內的另一輛機車車尾,導致該車當場失控倒地,監視器畫面還可看到該騎士撞倒機車後匆忙上前嘗試將機車扶起。

車主王男隨後準備取車時,驚見愛車車身傷痕累累。就在感到無奈之際,王男意外在機車的前置物箱內,發現一張手寫的道歉紙條,裡面還整齊夾著台幣3000元現金,顯然是肇事騎士在撞倒車輛後所留下。雖然肇事者展現賠償誠意,但因為事後並未留在現場等候,也未向警方報案便逕行離去,王男隨後決定向警方報案處理。

大安分局警方獲報抵達現場採證,並依規定處理A3類肇事逃逸案件。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駕駛汽車或機車機車肇事若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者,仍會處以台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警方強調,留下紙條與金錢並不能免除依法通報的義務。目前專案小組已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進行比對,掌握了肇逃機車的車號,近日將通知車主前來說明。

騎士騎乘機車沿著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3巷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在準備停入路邊機車停車格時,車頭直接撞擊停放在格內的另一輛機車車尾。(記者鄭景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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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é observar

Perspectiva de IA — posibilidades, no hechos

  • 警方將通知肇事騎士到案說明。

    Muy probable · En días

  • 肇事騎士將依法受到處罰。

    Muy probable · En semanas

Preguntas abiertas

  • 肇事騎士的確切身份為何?
  • 為何肇事騎士選擇留下金錢而非等待警方到場?
  • 機車的實際維修費用是否超過3000元?
  • 警方將如何處罰該名肇事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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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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