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新竹陳女發現結婚14年的丈夫與小三多次開房激戰,丈夫惱羞成怒停掉妻兒生活費信用卡,陳女憤而求償百萬。丈夫辯稱去汽車旅館不等於性行為,但法官最後判兩人連帶賠償陳女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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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陳女發現結婚14年的丈夫與小三多次開房激戰,丈夫惱羞成怒停掉妻兒生活費信用卡,陳女憤而求償百萬。丈夫辯稱去汽車旅館不等於性行為,但法官最後判兩人連帶賠償陳女35萬元。
結婚14年的新竹陳女發現先生以手機搜尋汽車旅館,追問下先生才坦承與小三多次激戰摩鐵,先生惱羞成怒竟將妻兒生活費的信用卡附卡停掉,陳女憤而對二人連帶求償百萬,沒想到先生開庭時竟向法官說「去汽車旅館並不等同發生性行為」,新竹地院最後仍判二人需賠償陳女35萬元。
102年結婚育有兩子的陳女說,婚後全心經營婚姻家庭生活,僅曾短暫經營服飾店,餘均為全職家庭主婦,悉心照料家庭,並協助先生張男發展事業,多年來不斷承受張男情緒失控、言語貶低等精神壓力。
114年12月間,她發現先生單獨搭載林女,在車內對話曖昧,經質問後先生承諾不再與林女聯絡,惟後續仍持續往來。今年2月她發現先生以手機搜尋汽車旅館資訊,經追問張男始坦承與林女激戰。
3月二人先至桃園大江購物中心約會,再至新竹湖山風景旅館開房激戰,事後二人再至新竹維爾精品行旅開房間,張男將外遇責任歸咎於她,恐嚇「要弄死妳」、「不讓妳好過」等語,4月擅自停用供家庭及子女生活費日常支出使用信用卡附卡,致妻兒生計陷入困難。憤而對二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張男則說,前往汽車旅館並不等同發生性行為,並無任何客觀事證足以證明二人有在旅館內激戰。
林女則說係因自身婚姻長期遭受家暴及身心創傷,因張男主動告知其婚姻不睦且即將離婚,始一時失慮而致生錯誤,動機實非惡劣,交往期間更非長久,懇請酌減賠償金額。
Preguntas abiertas
- 丈夫是否真的有性行為?
- 小三是否知情丈夫婚姻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