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新北林姓男子因搭乘懸掛註銷車牌的轎車遭警攔查時拒檢,並駕車撞傷2名員警,法院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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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林姓男子因搭乘懸掛註銷車牌的轎車,遭警方攔查時拒絕盤查,並駕車衝撞員警致其受傷。
林男拒檢駕車撞傷2名警員,法院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判處6月徒刑。(記者林嘉東攝)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前年搭乘懸掛註銷車牌的轎車,遭新北市金山警分局員警攔查時拒檢,竟趁隙溜上駕駛座,在車門都還沒關的情況下,猛踩油門駛離,致2名欲阻攔的員警遭車體碰撞受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判處林男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前年9月1日凌晨3時許,搭乘温姓女友人開的車,行經新北市萬里區一處民宅前,因該車懸掛遭註銷的車牌,被金山派出所2名員警攔下盤查,林男拒絕接受盤查,竟趁隙溜上駕駛座,在車門未關的狀態下,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致站在車旁的2名警員遭車身撞及,分別受有手腕、與左前臂擦挫傷,警方隨後循線仍將林男逮捕法辦。
檢方認定,林男拒絕接受盤查,駕車撞傷2名警察,以此強暴行為妨害公務,造成2名警員受傷,嚴重侵害國家公權力執行,依林男涉犯加重妨害公務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落網後坦承犯行,2名員警僅受擦挫傷,法官遂依林男犯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罰金;可上訴。
Preguntas abiertas
- 温姓女友人是否會被追究責任?
- 林男是否會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