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高雄市一名45歲陳姓口香糖販酒後失控,在六合二路商圈以頭撞擊攤商玻璃櫃,並掀翻餐桌及顧客食物。警方獲報到場後將其帶回管束,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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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一名陳姓口香糖販酒後情緒失控,在高雄市六合二路商圈滋事,影響公共秩序。
酒醉口香糖販引發騷動,警方深夜帶回管束。(民眾提供)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於今(13)日凌晨1時35分許接獲報案,六合二路商圈有男子酒醉滋事,員警發現原來是兜售口香糖的陳姓男子,疑似酒後與人口角,頭部撞擊攤商玻璃櫃,並掀翻餐桌及顧客食物,員警將他帶回管束。
中山所巡邏警組趕至現場處理時,陳男(45歲)酒後情緒激動且拒不配合,員警當機立斷採取強勢作為,當場將其帶回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即時捍衛商圈秩序。
經查,陳男酒後失控,行經六合二路店家時,竟以頭部撞擊攤商玻璃櫃,並掀翻餐桌及顧客食物。
雖然受害店家事後表示不予追究、暫不提告,但陳男在公眾商圈大肆滋擾之行徑,已嚴重影響公共秩序。
新興分局強調,對破壞商圈秩序、影響商家營業的違法行為絕不寬貸。全案於調查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共場所」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將持續強力執法、加強巡邏,絕不容許滋事行為挑戰公權力。
Preguntas abiertas
- 男子酒後與何人口角?
- 男子是否有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