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施行,國安官員示警此法將「跨國鎮壓」公然法制化,違反多項國際人權規範,並點出三大風險條款:跨國鎮壓、任意入罪煽動分裂,以及將意識形態延伸至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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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7月1日施行,該法被指控公然法制化「跨國鎮壓」,並至少違反12項國際人權規範。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將施行。(彭博)
中國今起正式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國安官員示警,這是全球第一部將「跨國鎮壓」公然法制化的惡法,即便從去年送交全國人大審查開始,國際社會已多次強烈呼籲廢除或修訂,北京仍置若罔聞,通過這部定罪標準極其模糊、至少違反12項國際人權規範的「法律」,其中更有三大風險條款,正嚴重挑戰人類文明價值。
國安官員說明,該法從去年9月送交全國人大審查就引發國際高度關注,國際智庫「人權觀察」批評其犧牲人權、升高境外法律戰,並阻撓全球企業的供應鏈去紅化佈局。中國今年3月12日通過該法、訂於今天實施,期間8名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曾於4月聯名致函中方要求廢除規定,歐洲議會4月底也通過決議要求廢除或重新修訂,但中國政府都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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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官員指出,這部法有三大條款最具風險性。首先,第63條的「跨國鎮壓條款」規定,所有境外組織與個人,只要實施「破壞民族團結」或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都將依法追究,這意味著沒有國籍與地域限制,世界上任何國家、任何人都將成為被管轄與懲罰的對象,違反《聯合國憲章》的主權平等原則。
其次是第62條將「煽動、資助」民族分裂或極端宗教等行為,與主犯一同施以刑事重罪,包含言論聲援、輿論動員、財務捐助等倡議都被入罪,定義權全由中國官方壟斷,法律運用的任意性極高,「他說你有罪就有罪」。
第三,第20條直接規定父母必須教育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樹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觀念,將意識形態延伸到家庭內部。此法也強制要求兒童以普通話接受教育,剝奪並反對接受母語教育的權利,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的文化自決與文化生活參與。
國安官員說,據聯合國人權專家的評估,此法至少違反12項中國已批准或本身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人權規範,包含《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憲章》中的主權平等原則等習慣法,以及《人權捍衛者宣言》,顯示出該法正全面挑戰文明社會的基本規定,國際社會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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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立法進程與國際反應。(記者陳昀製圖)
Preguntas abiertas
- 該法將如何影響國際企業供應鏈?
- 中國將如何執行其跨國管轄權?
- 國際社會將採取何種具體反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