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黃姓男子遭控在廟宇遊戲區猥褻身心障礙少女,雖其子曾猜測父親因大腦退化或無處發洩而犯案,一度被檢方列為證據,但因被害人說詞反覆且監視器未拍到犯案過程,台南地院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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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黃姓男子遭控猥褻少女,檢方以被害人指證、父親證述及監視器截圖為證,但被害人說詞反覆,且兒子證詞被澄清為臆測,最終法院判決無罪。
黃姓男子遭控猥褻少女,在警察局做筆錄時,他兒子瞎猜,可能父親大腦退化才犯案,一度被列為證據。但監視器未拍到黃男犯案,南院判處無罪。(記者王捷攝)
黃姓男子被控在某廟宇的遊戲區觸摸未成年身心障礙者,他的兒子一度說溜嘴,稱父親可能因小吃部關門無處發洩才犯案,被檢方拿來佐證,但被害人說詞反覆,甚至一度表示沒被摸過,台南地方法院判處無罪。
檢方主張,去年6月被害人於遊戲區遭黃男觸摸。檢調羅列證據含被害人指證、父親聽聞後證述與現場截圖,並指稱監視器畫面中被害人離開時「雙手交疊環抱上腹」,為受驚嚇防禦佐證。
另外檢方提出,黃男的兒子在警察局陪同父親作筆錄時,向警方提到父親早年常去的小吃部關門,導致無處抒發,加上大腦有退化跡象,所以猜測父親可能因此犯案。
不過,黃男的兒子後來在法院開庭時當庭澄清,自己案發時根本不在場,沒有親眼看到任何事,警詢時講的那些話純粹只是他個人的「主觀臆測」。法官也據此認定,這段說詞只是兒子的單方面猜想,並非客觀事實,依法不能當作定罪的證據。
黃男的辯護律師也反駁,監視器未拍到觸碰過程,針對截圖推論,辯方強調被害人雙手環抱原因不明,單憑畫面推論實屬牽強。基於罪疑唯輕法則,懇請法院諭知無罪。
法官檢視發現,被害人指證出現核心矛盾,警詢稱踩腳踏車遇害,院檢開庭時改稱坐在椅子上,更一度表示沒人摸過她。此外家屬轉述說詞屬累積證據,供詞也當庭澄清是臆測,經勘驗監視器影片未錄到猥褻行為,且被害人進入遊戲區前已有雙手交疊上腹習慣,非案發獨特反應,無從作補強證據,以無罪推定原則,依法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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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guntas abiertas
- 被害人說詞反覆的原因為何?
- 兒子為何最初會做出臆測性證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