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新竹一名房仲遭彭姓男子質疑與其妻偷情,彭男將房仲照片及侮辱性言論PO上網,房仲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彭男言論損害房仲名譽及隱私權,判賠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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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彭男懷疑陳姓房仲與其前妻有染,先是透過肢體脅迫簽署本票及借款契約,後又在網路上張貼陳姓房仲的照片及侮辱性言論。陳姓房仲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
年薪破百萬的新竹陳姓房仲,被彭男質疑與妻子偷情,憤而上網張貼陳男相片,並寫「睡別人老婆不用出來面對嗎?不懂的尊重人的狗東西」等文字,陳男因而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8萬元。
陳男說,彭男認為他112年底與其配偶(已於113年離婚)偷情,為強迫他賠償而與另外3名男子,共同於113年3月30日晚間在新竹市快炒店門口旁路邊,利用人數優勢,推上車限制行動自由押至酒吧內,繼續利用人數優勢脅迫簽下面額150萬元、50萬元本票及200萬元借款契約。
113年11月彭男在網上張貼陳男相片,並寫「為啥封鎖我啊,睡別人老婆不用出來面對嗎?這麼會約,怎麼躲起來了」、「明知對方有家庭,還一直約喝酒,不是明擺著就是故意的嗎?沒有道德底線,不懂的尊重人的狗東西,不值得被尊重」等文字,陳男因而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法官認為,彭男所公然發表文字內容,無關公共利益,而係指涉陳男睡別人老婆、沒有道德底線等私德不佳,並指稱陳男為「狗東西」加以鄙視、稱呼,已足以使陳男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且刊登個人相片,亦足使一般人得以識別陳男身分,對個人資料資訊隱私權造成損害。
法官審酌彭男縱因懷疑陳男與其前妻偷情而憤怒難耐,卻未思理性解決,而在網路上發布不當言論及張貼陳男個人相片,故意不法侵害名譽及隱私權,最後判賠8萬元。
Preguntas abiertas
- 陳姓房仲是否真的與彭男前妻有染?
- 彭男脅迫陳姓房仲簽署本票及借款契約的具體細節為何?
- 彭男的共犯是否受到法律制裁?
- 陳姓房仲是否對彭男的脅迫行為提出刑事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