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Considers Stricter Penalties for Drug-Impaired Driving, Including Vehicle Confiscation
En resumen
- Taiwan's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is proposing stricter penalties for drug-impaired driving, including potentially confiscating vehicles and revoking licenses even if the driver wasn't operating the vehicle at the time of drug use.
- Legislators support these measures, advocating for a zero-tolerance approach.
Resumen generado por IA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沒入交通工具的作法是正確的,相信也會得到朝野支持,「我個人贊成」。(記者羅國嘉攝)
毒駕事件頻傳,法務部和內政部研擬修「刑法」罰則,交通部長陳世凱今表示,交通部正研擬修法加重毒駕處罰,除了朝向吸毒者即使未駕車也可吊銷駕照的方向修法外,未來甚至不排除沒入違規車輛。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沒入交通工具的作法是正確的,相信也會得到朝野支持,「我個人贊成」。
針對交通部正研擬修法加重毒駕處罰,除了朝向吸毒者即使未駕車也可吊銷駕照的方向修法外,未來甚至不排除沒入違規車輛。賴士葆指出,「我也是這種看法,毒駕應該沒入交通工具。毒駕太可怕了,會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後果非常嚴重。沒入交通工具的作法是正確的,相信也會得到朝野支持,我個人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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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毒駕零容忍」不能只是口號,吸毒開車撞死人,該判死就判死、毒駕被抓直接沒入車輛。毒駕絕對不能跟酒駕用同一套標準來處理;因為現在的毒駕型態已經完全不同了。電子煙成為吸毒載具,毒蟲可以邊開車邊吸食,「他不是吸完才上路,他是坐在駕駛座上、方向盤在手、腳踩油門,同時把毒品吸進去」,這種狀態下,汽車已經不是交通工具,而是一顆不定時炸彈,是一把隨時會奪命的殺人凶器。
洪孟楷批評,法務部提出將毒駕致死刑度從3年至10年提高為5年至12年,嚇阻效果有限,他並提及土城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攔檢毒犯遭撞殉職案,支持一審判處死刑,也要求後續審級維持判決。洪強調,吸毒已違法,還開車上路更是錯上加錯,主張毒駕被查獲後應直接沒入車輛,並已提出相關修法版本,盼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儘速排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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