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一審被判17年有期徒刑,除檢方上訴外,柯文哲、沈慶京等7名被告也紛紛上訴。目前卷證已交還北院,但因應曉薇未附完整上訴理由,北院已命其補正,待補正後將移送高院。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一審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除檢方提起上訴外,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等7名被告也紛紛上訴。先前為處理彭振聲、邵琇佩的執行程序,北院曾將卷證移轉給檢方,目前相關卷證已交還北院。本次高院要求北院移送時應有完整的上訴理由,但應曉薇僅提出簡式上訴狀,尚未附上完整理由,因此卷證尚未移送至高院。
京華城案一審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處17年有期徒刑,除檢方提起上訴外,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等7名被告也紛紛上訴。
由於先前為處理彭振聲、邵琇佩的執行程序,北院將卷證移轉給檢方,目前相關卷證已經交還北院。
不過,由於本次高院要求北院移送時,應有完整的上訴理由,然而目前應曉薇雖已提出簡式上訴狀,但並未附上完整上訴理由,所以至今還未能將卷證移送至高院。目前合議庭已經命應於期限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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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一審被認定涉犯京華城貪案以及政治獻金案,被判處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北檢認為,一審判決未就沈慶京行賄柯文哲1500萬元等列入量刑審酌的事實基礎,有量刑過輕之虞,對柯文哲、沈慶京等9人提出上訴。
此外,柯文哲對於一審判也感到不滿,提出上訴。
其餘被告應曉薇、沈慶京、黃景茂、李文宗、李文娟、端木正也紛紛提出上訴,至於目前本案最先判決確定的2名被告彭振聲以及邵琇佩已經初步完成執行程序,其餘僅須待緩刑期滿。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61條,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於原審法院,逾期未補提者,原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然而,目前應曉薇雖然已經提出上訴,但並未提出具體理由,因此合議庭已經要求應進行補正。
據了解,應曉薇的上訴理由狀預計將於今晚送至北院,待應曉薇補上以後,北院將會把整理完畢的卷證移送至高等法院。
À surveiller
Perspective IA — des possibilités, pas des certitudes
應曉薇將在期限內補正上訴理由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jours
卷證將移送至高等法院
Probable · En quelques semaines
Questions ouvertes
- 應曉薇將於何時補齊上訴理由?
- 高等法院將如何審理此案?
- 此案最終判決結果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