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台北地院判決,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因索賄220萬元被判刑7年,並沒收賄款。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因期約索賄80萬元被判刑9年。廣承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判1年6月、緩刑4年。三人均被褫奪公權。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及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因在任內索賄,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分別被判處7年及9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任內向承攬採購案的山瑞科學公司、廣承企業行索賄220萬元,台北地院昨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曾文煌判刑7年。
台電核二廠時任廠長曾文煌,任內向承攬採購案的山瑞科學公司、廣承企業行索賄二二〇萬元,藏放在住處天花板;台電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向廣承負責人郝致衡索賄八十萬元,由業者幫他買股票。台北地院昨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曾文煌判刑七年、沒收二二〇萬元賄款,朱允中依期約收賄罪判刑九年,郝致衡判一年六月、緩刑四年,三人褫奪公權各二年至五年不等。
曾文煌收二二〇萬藏天花板 朱允中期約索賄八十萬
山瑞負責人曹森智先前獲檢方緩起訴確定。判決指出,曹森智得標核二廠「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減容中心焚化爐主機」採購案,驗收後曹男分別在曾文煌住家樓下、廠長室交付各一六〇萬元、廿萬元賄款;曾男另協助郝致衡得標「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採購案,在廠長室收賄四十萬元。
郝致衡承標林口發電廠「飼煤機減速齒輪箱、配件」兩件採購案,允諾各給朱允中五%、十%標案金額,驗收後郝將八十萬元存於自己帳戶幫朱買股票,雖尚未交錢,但北院認定構成期約賄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