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民眾黨團提出修訂「刑事訴訟法」草案,被質疑為「柯文哲條款」,擬刪除羈押要件中的「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民進黨反駁,指此舉是為特定人士開門,將使詐騙、毒販等受益,並非當年賴清德為防特偵組濫權的修法可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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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rquoi c'est important
民眾黨團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擬刪除羈押要件中的「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被外界質疑為「柯文哲條款」。民眾黨稱總統賴清德擔任立委時也曾提過類似修法。民進黨則反駁,認為兩者背景與內容不同,並批評此修法將使犯罪者受益。
立法院民眾黨團提出被外界質疑為「柯文哲條款」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並稱總統賴清德擔任立委時也曾提過類似修法。對此,民進黨今(11日)反駁說,當年正逢特偵組時代的特殊背景,對應問題不同、修正內容也不同,不能混為一談,呼籲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別再偷換概念;而藍白口口聲聲要打詐、反毒,實際上卻對罪犯敞開大門。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衍生立法院民眾黨團提出多項「刑事訴訟法」修法,,擬刪除羈押要件中「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文字等內容,被外界稱為「柯文哲條款」,今天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黃國昌反批外界混淆視聽,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也指稱,賴清德18年前當立委時就提過類似草案,喊話民進黨「不要忘記自己當初的理想」。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民眾黨是要被打臉幾次?17年前有特偵組時代的特殊背景,對應的問題不同、修正內容也不相同,根本不能混為一談。由黃國昌主導惡修的「刑事訴訟法」,外界質疑這次修法根本是因人設事,更可能讓犯罪者成為最大受益者,如果不是為了特定案件、人士,「黃國昌是要幫詐騙集團跟毒販嗎?是要為虐童犯、共諜案脫罪?」
對於修法影響,吳崢指出,未來犯罪集團恐怕都要拍手叫好,即使罪犯可能串供,檢察官也無法聲押、法官無法裁押。其次,羈押期限不足,可能變相迫使司法機關提前放人。第三,檢警搜索、約談期間,被告仍可自由聯繫同夥,增加串供風險。第四,法院要將交保改羈押,必須先通知被告到庭,等同提前「預告」,大幅增加棄保潛逃風險。
吳崢說,如今藍白堅持提案,讓自己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卻讓全台詐騙、毒品、黑幫、洗錢集團通通跟著受惠,但第一線檢警怎麼辦案?被害人的權益誰保護?藍白根本不在乎。他呼籲,請黃國昌和藍白立委撤案,別再傷害司法。
此外,民進黨去年8月就曾說明,2008年賴清德與2012年民進黨提案,是為了防止特偵組濫權,國民黨、親民黨2007年掌握立法院多數,設立了「特偵組」,特偵組在辦案過程中不斷地濫權起訴,還有教唆偽證的紀錄、更有違法監聽、選擇性辦案等違法失職的情況,2013年的「馬王政爭」證明了特偵組的濫權事實。
民進黨表示,時任立委賴清德與民進黨為此提案主張「羈押應是最後手段」,就是要阻止恣意妄為的特偵組,然而當時立法院是國民黨一黨獨大,民進黨提案並沒有通過。
À surveiller
Perspective IA — des possibilités, pas des certitudes
民眾黨團的修法提案可能不會順利通過。
Probable · En quelques semaines
此修法爭議將持續發酵,成為藍白綠三黨攻防的焦點。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jours
黃國昌可能需要為其主導的修法辯護,並可能面臨更多來自民進黨的質疑。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jours
Questions ouvertes
- 民眾黨團提出的具體修法內容為何?
- 賴清德過去提出的修法與此次民眾黨團提案的具體差異為何?
- 此次修法若通過,對司法實務將產生哪些具體影響?
- 檢警第一線辦案將面臨哪些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