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的追訴權時效,自被害人滿20歲後開始計算,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此修正旨在強化兒少被害人的司法救濟保障,並要求法務部、司法院研議相關配套法案與審理指引。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為強化兒少被害人的司法救濟保障,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條文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條文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示意圖)
為強化兒少被害人的司法救濟保障,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條文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月11日初審通過行政院、司法院及朝野立委分別擬具「刑法第80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7案,全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會今天處理時,在場立委皆未提出異議,順利完成三讀程序。
院會一併通過兩項附帶決議。首先,「刑法」修正後,性侵害追訴期將由被害人20歲起算,但有關被害人請求民事賠償、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國家賠償等相關配套法案仍有待修正。因此,要求法務部參照澳洲等國經驗,啟動「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國家賠償法」的修法研議,於6個月內提出報告 。
其次,鑑於事隔多年始提起告訴的案件將增加,若仍完全適用現行的證據評價標準,恐難有效承接立法目的、且可能擴大定罪落差。決議建請司法院於3個月內研議「審理指引」,包含被害人延遲揭露的合理性評價、專家證人與心理鑑定的運用、創傷知情詢問方式等,平衡被害人訴訟權與被告防禦權。針對性侵案件實務通報、起訴與定罪率的落差,司法院須會同行政院相關部會於1年內提出整體改革方案的專案報告。
此外,立法院會亦三讀修正「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條文修正案」,規範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7日修正的刑法第80條第3項施行前,其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的規定,不適用前條的規定。
À surveiller
Perspective IA — des possibilités, pas des certitudes
法務部將啟動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國家賠償法修法研議。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mois
司法院將研議審理指引,包含延遲揭露評價、專家證人運用等。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mois
Questions ouvertes
- 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國家賠償法修法進度為何?
- 司法院審理指引何時公布?
- 性侵案件整體改革方案具體內容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