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桃園市一名家長投訴幼兒園黃姓、陳姓教保員,3月間對其3歲女兒有拉扯辮子、重壓頭部等不當管教行為。教育局認定屬「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或體罰」,各裁罰6000元,家長認為處罰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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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家長投訴幼兒園教保員對其女兒進行不當管教,教育局裁罰6000元,家長認為太輕。教育局說明該行為非情節重大。
桃園市張姓市民的3歲女兒就讀中壢區1所非營利幼兒園,他投訴幼兒園的黃姓、陳姓教保服務人員,3月間對他女兒或拉扯辮子、或重壓頭部,因被其他教保人員檢舉,2人各被裁罰6000元,「處罰太輕了」;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說明,2人行為屬「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或體罰」。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3月15日接獲檢舉後,派員入園調查,經提報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審查小組與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審議,認定黃、陳2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但屬「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或體罰」,分別裁處2人6000元罰鍰。
「本該是保護幼兒平安成長的校園,竟成為家長揮之不去的夢魘!」張姓市民說,他女兒3月間曾說「老師打我」,當時他詢問園方卻未獲真實答案;豈料6月16日接到桃市府主旨為「有關本市1所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疑似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一案」的公文,才知他女兒曾遭不當管教。
張姓市民說,調查結果指出,黃姓教保服務人員3月13日上午,短短6分鐘內連續拉扯他女兒辮子3次;陳姓教保服務人員則於2月24日中午,重摔他女兒的身體,並以雙掌壓她頭部,當天下午另曾用力扣住她頭部;張認為,施暴的2人懲處太輕,而他還是在其他教保人員檢舉後,才知道事情原貌。
教育局補充說明,已要求園方檢討改善並加強與家長溝通,後續將督導幼兒園加強教職員相關專業知能,並除派員輔導、加強不定期稽查,以追蹤幼兒園改善情形,協助幼兒園營造安全學習環境。
Questions ouvertes
- 為何其他教保人員未及時制止或通報?
- 幼兒園內部是否有相關申訴或處理機制?
- 家長是否會尋求其他法律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