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民進黨雲林縣東勢鄉長提名人張健福原因「排黑條款」宣布退選,後經律師查證,確認當年判決不影響參選資格,故撤回退選聲明,決定參選到底。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民進黨雲林縣東勢鄉長提名人張健福原因觸犯「排黑條款」宣布退選,但後續查證發現符合參選資格,決定繼續參選。
年底九合一選舉民進黨雲林縣東勢鄉長提名人張健福5月21日在臉書PO文,指「因法規限制下自行評估退出下屆選舉」,今(15)日在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執行長蔡永福及律師、多位鄉代及村長陪同召開記者會,強調經過查證符合參選資格,他會參選到底,若順利連任會延續未完成的建設,並爭取更多建設及福利,不辜負鄉親不離不棄的支持。
張健福表示,上月中旬接到雲林縣選委會查證候選人相關個人資料回函,30多年前因年少犯了錯誤,根據資料誤判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俗稱「排黑條款」的規範,不得參選,因此忍痛宣布放棄連任。
張健福說,連日來收到許多鄉親鼓勵,甚至有不少支持者激動流淚,大家都要他進一步清查,確定到底可不可以參選,經律師到最高法院調閱當年最終判決資料,仔細核對研究,確定當年他最後是被以妨害自由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並不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範內,所以符合參選資格。
張健福表示,對過去的錯誤他從不迴避,30多年來加倍努力彌補與付出,上天給他失而復得的使命,他也不會辜負大家一路以來疼惜與鼓勵,他會參選到底,若能順利連任,會更努力為地方爭取建設及福利。
張健福也呼籲選委會針對有疑慮的參選人有單一窗口,慎重審查,才不會再發生類似。
雲林縣選委會回應,當初接到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來函,協助收集相關資料,資料收集完畢再轉給縣黨部,並未作任何判讀。
Questions ouvertes
- 選委會未來如何避免類似誤判?
- 張健福的參選對選情有何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