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正式生效,未來被判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可登記參選。此修正案被視為「高虹安條款」,旨在排除高虹安因誣告罪判刑可能面臨的參選連任司法障礙。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於6月13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7月1日由總統府正式公告生效。修正內容允許被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的自由刑者登記參選。
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
上個月6月13日在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在立院三讀通過,修正內容包括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此條款被外界解讀是立法院因人設事的「高虹安條款」,今天總統府已正式公告,該法條生效。外界認為這是高虹安已透過立法修法排除其個人參選連任的司法阻礙。對此,高虹安尚無回應。
據悉,高虹安是選罷法第26條修法後第一個適用的政治人物,由於高虹安被判誣告罪二審判6個月刑期,不得易科罰金,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因而在立法院提案,並將易刑處分也納入選罷法第26條的修法條文中,該條文在6月13日經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修法下三讀通過。
外界也關注該案三讀通過後,總統是否會公告,今天(7月1日)總統府已經正式公告,該法條生效,代表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將不會出現司法上的阻礙。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通過後,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另外增訂涉詐欺罪被判決確定者則不得參選。
À surveiller
Perspective IA — des possibilités, pas des certitudes
高虹安將能順利登記參選新竹市長。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mois
Questions ouvertes
- 高虹安是否會參選連任?
- 最高法院對高虹安誣告案的最終判決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