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中國1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示警可能涉及長臂管轄、跨境鎮壓,甚至主張「維持現狀」都可能違法。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反駁,稱民進黨當局造謠抹黑,該法有利於兩岸融合發展,增進台灣同胞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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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rquoi c'est important
中國1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示警該法可能存在長臂管轄、跨境鎮壓問題,甚至主張「維持現狀」都有可能違法。國台辦則反駁指控。
中國1日正式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外界質疑有長臂管轄、跨境鎮壓問題,陸委會示警連主張「維持現狀」都有可能違法。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日聲稱,完全沒有模糊入罪、非統即獨的問題,「民進黨當局」完全是造謠抹黑,故意混淆視聽,用所謂的風險恐嚇台灣民眾。
朱鳳蓮在國台辦記者會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促進型法律,正式實施將為民族事業的行穩致遠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為中國各族人民推動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凝聚磅礴力量。
朱鳳蓮宣稱,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都是中國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各族人民共同締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同書寫輝煌的中國歷史,共同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凝聚成血脈相同、文化相通、經濟相依、情感相親的命運共同體。
朱鳳蓮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實施,有利於促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動台灣同胞共同傳承中華文化,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
她嗆聲,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出於政治私利一再對該法說三道四、造謠抹黑,編造謊言故意混淆視聽,目的是煽動兩岸對立對抗,恐嚇台灣民眾,居心叵測、不會得逞。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實施,陸委會指出,中共長期運用各種法律對台灣人施壓、拘禁,不管有無這部法律,台灣人到中國的風險都是最高的。增加這部法律,只是讓中共多一部可以羅織罪名的法律。細看這部法律就發現充斥著非常多極度模糊、流於主觀裁量的法律概念,這是中共法律體制一貫的本質與特點。
陸委會批評,中共往往在法律中刻意運用大量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根本目的並非為了落實真正的法治,而是為了遂行政治威脅與恫嚇。任何與中共官方意識形態不符的言論或行為,都可能被自由心證地羅織入罪。這導致最嚴重的後果,就是迫使民眾產生寒蟬效應,進行無止境的「自我審查」。
Questions ouvertes
- 該法將如何具體影響台灣民眾在中國的權益?
- 中國是否會以此法為依據進行跨境執法?
- 台灣民眾的「自我審查」程度將加劇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