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屏東一名男子因施用毒品遭罰2萬元,且未繳納汽車燃料費及違停罰款,共積欠近3萬元。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調查發現他持有熱門ETF且存款足以繳納,遂扣押其存款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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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施用毒品遭罰款,且未繳納汽車燃料費及違停罰款,相關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書記官調查發現該男子持有熱門ETF且存款足以繳納欠款,遂發文扣押存款追回款項。
屏東縣一名男子積欠毒品相關案件罰鍰、也不繳汽車燃料費、違停罰金,相關案件陸續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書記官調查發現男子持有多檔熱門ETF卻不繳罰款,名下金融帳戶存款也足以繳納罰鍰,隨即發文扣押存款幫國庫追回積欠款項。
屏東縣一名男子去年3月在屏東市某路口遭警方盤查,當場查獲毒品愷他命施用工具K盤,警方調查時,男子坦承施用愷他命,並同意採尿送驗,檢驗結果尿液呈現第3級愷他命代謝物陽性反應。男子遭裁處罰鍰新台幣2萬元,須在指定日期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查扣施用工具沒入銷燬。
不過,該男子事後未依期限繳納毒品罰鍰,另因未依限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駕駛汽車多次違規停車遭裁罰,男子均未在指定期限內繳納罰款,相關案件陸續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監理所屏東監理站檢具相關資料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執行署屏東分署表示,承辦書記官調查義務人財產,發現男子持有多檔熱門ETF,研判男子有錢投資,應具一定程度財力,進一步調查名下金融帳戶存款足以繳納罰鍰,男子卻未清償欠款。書記官隨即發文扣押存款,順利清償男子積欠的毒品罰鍰及交通違規罰款,金額共近3萬元。
屏東分署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毒品危害講習。
屏東分署強調,將持續貫徹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打毒政策,民眾若收到裁罰通知應依限繳納,否則將面臨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得不償失。也呼籲民眾切勿碰觸毒品,毒品不僅對身體造成巨大傷害,進而使人失去工作、家庭破碎,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Questions ouvertes
- 男子為何持有ETF卻不繳納罰款?
- 男子後續是否會繼續繳納其他費用?
- 該男子的ETF投資情況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