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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台北西門店一名22歲吳姓女員工,因逃生窗未關,試圖墊高關窗時,因塑膠籃破裂從8樓墜落身亡。檢方認為雇主練台生未提供足夠防護措施,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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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2歲的吳姓女員工在錢櫃工作時,因關閉逃生窗而不慎墜樓身亡。檢方調查後認為雇主未提供足夠安全措施,將負責人起訴。
受雇於錢櫃台北西門新館的吳姓女子於2023年11月13日晚間輪值時,發現8樓逃生窗未關,身高僅154公分的吳女,隨即從包廂內拿出兩個塑膠籃墊腳,結果籃子撐不住其重量破裂,導致吳女從8樓墜落身亡。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公司應於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防止員工墜落,認定負責人練台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依法起訴。
檢警調查,案發當時年僅22歲的吳姓女員工,發現8樓逃生窗未關,便想將窗戶關上。但吳女身高僅154公分,關不到窗戶,只好從8樓包廂內,拿出兩個塑膠籃墊腳,並請楊姓同事幫忙照明。
過程中,塑膠籃撐不住吳女體重,瞬間斷裂,導致吳女重心不穩,翻出124公分的女兒牆,從34公尺高的地方直接墜落一樓,送醫搶救後因多處外傷、骨折身亡。
檢警勘驗現場發現,樓地板距離窗台高度約133公分,而窗框離窗台又有60公分,整體高度達193公分,故154公分的吳女僅能照物品墊高方能關窗。吳女拿塑膠籃墊高後,最高處與女兒牆上緣僅44公分,因此其重心不穩時才會翻出牆外。
檢察官認為,練台生身為雇主,理應注意員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加強適當強度的護欄及護蓋等防護措施,倘若設置措施有困難,應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但當時並未注意吳女並未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樓設施,而任令其關窗,進而發生意外。
檢察官認定,練台生作為雇主卻未依規定提供防護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且導致員工死亡已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今日偵結,一併提起公訴。
Açık Sorular
- 事發時是否有其他員工在場?
- 逃生窗平時是否容易被開啟?
- 公司過去是否有類似安全疏失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