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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中士陳敏政與台商胡繼堯因遭中國吸收為共諜,企圖刺探軍情並將金門合照傳給中共接頭者,獲取1萬美元。陳敏政一審被判4年徒刑,胡繼堯8月。上訴後,陳敏政改判3年8月,胡繼堯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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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den Önemli?
退役中士陳敏政與台商胡繼堯遭中國吸收為共諜,企圖刺探軍情並洩漏公務秘密,最終被判刑。
退役中士陳敏政、台商胡繼堯8年前遭中國吸收為共諜,曾赴金門與不知情劉姓少將合照,並將照片傳給中共接頭者,獲取1萬美元「工作費」,另兩度企圖吸收澎湖林姓少校未遂。
一審士林地院依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陳敏政4年徒刑,另依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6月;胡繼堯則依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8月。
案經上訴,陳敏政改判3年8月,胡繼堯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敏政為陸軍士官學校畢業,退役後2018年赴中國廈門經商,結識中共官員及武警,答應替中國發展組織,並吸收在澎湖船務公司工作的胡繼堯加入。
2019年8月,二人赴金門拜訪時任金防部劉姓少將並合照,陳將照片傳給中共接頭者後獲酬。
二人之後又前往澎湖拜會不知情的澎防部林姓少校,企圖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果;同年11月再度要求林協助洩密並允諾給紅包,林僅交付不具秘密性的「國軍人員體測標準」、「澎湖地區地方仕紳名冊」等資料敷衍,並拒收紅包。
此外,陳敏政2019年至2022年間多次邀約李姓越南台商,要求引介財務困難的現役軍人替中共刺探、收集機密,但遭拒絕。
一審士林地院審酌陳敏政認罪、胡繼堯一度認罪後翻供,並考量二人犯後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後,陳敏政依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刑4年,另依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沒收1萬元美金;胡繼堯依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刑8月。
案經上訴,陳敏政原判決撤銷,依違反國安法改判3年8月徒刑,胡繼堯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Açık Sorular
- 是否有其他軍官或台商受影響?
- 中國吸收共諜的具體管道為何?
- 此案對台海安全影響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