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ızlı Bakış
香港宏福苑大火8个月后,灾民Brian和何女士仍在漫长的法律战和业权处理中挣扎。他们面临大维修退款、政府收购业权压力及“原址重建”诉求被漠视等困境,对能否获得公道表示悲观。
Yapay zekâ özeti
Neden Önemli?
香港宏福苑大火8个月前夺去168条人命,此后灾民陷入法律战、程序战及政府收购业权的心理战。
8个月前,香港宏福苑大火烧了近2天,夺去168条人命。由去年11月的冲天大火到现在,灾民经历失去家人、家屋、情绪失控式暴哭的阴霾,到现在进入漫长的法律战、程序战、跟政府买卖业权的心理战之中。
“我们是人来的嘛,你在这里住了几十年,有家归不得的感觉是很难受。”Brian 说。
36岁的Brian由出生起就和妈妈、哥哥住在宏福苑的宏泰阁中层,直到哥哥结婚后搬离单位,只剩他与妈妈同住。去年11月26日的大火起火后约半小时,Brian 收到哥哥来电,说家里屋苑火烛(失火)了,正在上班的 Brian 立刻从元朗赶回大埔——那时他已跟妈妈失去联络。
大火烧了差不多两天,Brian 一直在寻找妈妈的下落,财物只剩下手边领到的应急物资。
“在火灾之后第4天,才收到警方的通知,说在家中的客厅那里找到一具不明的遗体,因为已经碳化了,所以都没办法肯定,要等验完 DNA 才能确定她的身份。”Brian 说,直到近12月中旬才确认客厅的遗体就是他的妈妈,而这个他出生住到现在的家,也烧到只剩下焦碳和变形的铁架。
Brian 的母亲是法律上的业主,如今业权得靠遗嘱执行人—— Brian 的哥哥——来处理。繁复的法律程序下,他们遇到的第一个关卡就是大维修的余额退款。
重重阻碍的追讨之路
2024年宏福苑展开价值3.3亿港币(约2.85亿人民币;13.6亿新台币)的天价维修工程,每户因此需支付16到18万港币的高昂维修费。这场大维修埋下日后火灾悲剧的种子。
2026年7月19日举行的特别业主大会上,由政府委任的宏福苑法团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已经退款共1.1亿港币给“合资格”业主。
在申领过程中,需要透过网络系统办理退款支票。Brian 虽然可以用妈妈的资料登入,看到系统的内容,但因为他与哥哥都不是业主,发放支票的安排不能更改成哥哥的名字。即便 Brian 指出有妈妈的遗嘱证明哥哥是遗嘱执行人身份,仍需要官方安排的社工向“合安”追讨。
但至截稿前,Brian 仍未领到合安的6万多港币大维修余额退款。 DW 记者已向“合安”提交查询,查问有关情况,尚未收到回復。
饱受法律程序折腾的还有61岁的何女士,她住在宏盛阁中层,也是在第一栋起火的宏昌阁旁边。
何女士由1991年、20多岁时购入单位自住,至今已35年。她的妈妈是业主,近年入住老人院后,何女士独自居住在单位里。原本享受著退休生活的她,大火前一晚刚从外地旅游后回港,当日正在午睡的她可说是与死神擦肩而过。
“之前(大部分窗户)是全部密封的,如果真的外面失火,我是完全看不到的,只可能听到声音,但你不会知道是甚么事。我就是碰巧有窗……两间房跟厅的冷气机位置,那个发泡胶(保丽龙)是拆了。”
火灾时8栋大厦正在进行外墙维护工程,几乎所有窗口都以保丽龙密封,原因是怕施工时打碎窗口玻璃,但初步调查指出,高度易燃的保丽龙是致灾关键原因之一。何女士说,事发时她洗了把脸就立刻跑到楼下了解情况,最后逃过一劫。
何女士目前暂住在同区的过渡性房屋,每天仍会经过宏福苑,看得到自己那栋大厦和单位。访问当天,何女士带记者到大火冲天当晚,国际传媒在附近做直播报道的地点,站在那里可以远远地看见何女士单位的窗口,如今窗内挂著“我爱宏福”等字句。
何女士说,5月28日第二轮上楼收拾单位时,她带了字条“我爱宏福”上楼,并挂在厕所窗口位置,但另幅字条“原址重建”却不准挂出。
她指,之前有上楼的居民打算把 “原址重建”的字条,挂在家里破窗的网架上,“那差佬(指警察)都是喝止他‘不准啦’,接著说准他贴在自己屋企内墙上,但到我(上楼)那天,事隔两日,他就说(房内)墙上都不准贴。”
“我们都已经知道会有干预,但没想过干预程度这么严重……但是整间屋(房子)是我的,不知为甚么他可以不准。”
居民批评业主大会:“十问九不答”
早在今年5月,就有247户业主联署要求召开特别业主大会,但直到7月19日“合安管理”才召开业主大会,此时距离法定要求召开的日期,已经迟了约1个月。
在这场业主大会,“合安”不只剔除了多项灾民特别关注的议程,还安排大会在4个散落的不同场地举行,再以视讯方式同步开会。
原本业主联署提出的议程中,其中3项灾民比较关心的包括:再次安排居民上楼收拾;要求政府在业主大会举行后一週内公开楼宇勘查报告;以及宏福苑后续处理方案中,要提供居民“原址重建或重置”的选项。
何女士跟 Brian 表示,他们在开会前不足24小时才收到会议地点,不少灾民质疑是否故意不让业主集中起来讨论是否出售业权,或是提出“原址重建”诉求。
大会当日,不是业主的 Brian 尝试以妈妈的遗嘱进入会场,但最终只有遗嘱执行人身份的哥哥可以进入会场。
“除了(维修)退款安排那些普通议程,最重要的议程(原址重建方案)又被他们删减了。最重要的议程是我们居民未来的住宿去向等等,(议程) 完全 Cut 掉、漠视我们的意愿。真的是为了做场‘大龙凤’(做秀),叫做有做过给你看。”Brian 说。
而何女士在前一日的下午2点才知道,自己被安排去另一个在“天水围”的会议场所,而不是距离她最近的大埔会场。她认为熟识的业主都去大埔,怀疑支持“原址重建”的业主们是否被刻意打散,坚持前往大埔会场。当场经过一番争取后,她最后以候补身份留在大埔会场开会。
会议由早上11点开到下午5点,主要汇报内容包含:大维修余款退款处理;回答业主提问指,最高赔偿20亿港元的“火险”在收购业权后不会赔给居民,要看9月出炉的听证会报告进一步评估;决议2个月内举行下次业主大会等。另外,会议上提出的核数报告(审计报告)也遭到居民否决,有报道指原因之一是现场发现核数报告中英文日期和内容出错、核数师拒绝出席大会。
何女士会后在传媒围访中,直言业主大会“十问九不答”,对于“原址重建”方案也不抱希望。
被逼卖业权的心理战?
火灾至今8个多月,期间发生:中方驻港国安公署指责有“以灾乱港”份子、拘捕发起“四大诉求”联署的中大学生关靖丰、成立“独立委员会”审视大火成因、灾民发现围封的单位有工人涉嫌盗窃金器、港府委任“合安管理”取代原有法团的管理委员会、开放灾民两轮上楼限时取回物品。
及至今年7月,由特首李家超指派的“独立委员会”已经完成六轮的听证会,并召开了第一次的业主特别大会。下一阶段是由法官陆启康在9月发表调查报告,“审视火灾成因和导致火灾发生的情由,和各环节的监管人员责任承担”等。
6月30日前,业主已被要求签署初授业权的“意向书”,并要在8月31日前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正式决定是否出售业权。外界质疑政府极限施压,强逼灾民在资讯不齐全、听证会报告没有出来前,就要决定出售业权。
早在公开围访中,不少居民就质疑现有做法是强逼出售单位,部份居民也已收到港府房屋局解说员的电话,向业主推销6月30日前交回“意向书”就可以在“楼换楼”计划中获安排优先选楼,其余业主则按次序编排,推销业主该先占好一个选楼位置。
换言之,愈迟交回,或者不签的话,就有可能只选到很差的地段。更甚的极限施压是,如果不签名出售业权,而须透过政府强行收回的话,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在6月就表示,“有专家提出补偿金额会否比现时收购价低”。
黄伟纶又明言,不排除明年立法收回余下业权。何女士则坚持不会出售业权,直至被法律强制收回:“我辛辛苦苦自己供完了楼(还完房贷),我怎能在完全没有解释时,强硬要收,还要说到:你不卖我,最后就立法去收楼……而且收楼价格怎可能买到我们宏福苑 400 多尺(40多平米)实用面积?现在你是强行地去抢,我叫做‘抢’啦!我觉得完全是不合理的,我不觉得要甘心给你。”
早前港府政务副司长卓永兴曾说,宏福苑居民上楼收拾要有“断舍离”准备,受到批评。何女士说,她点算家中大概有三分之二物品被热力熏融和变形,包括收藏的黑胶唱碟、玩具车、衣服等,木地板也热熏到翘起。但最舍不得的是收藏多年的梅艳芳黑胶唱碟,要“断舍离”就没可能。
“ 怎样‘断舍离’?我不是很明白他说的,正如大家都叫司长你试一下,你住回100多尺(10多平方米)的房子会怎样?其实他们没有同理心,也不是所谓的情理法。”
听证会和业主大会之后,是否能还168名死者及幸存灾民一个公道?何女士与 Brian 都没有信心。何女士说:“我感觉上是它(委员会)随便交报告出来,(建议)你怎样可以改善政府部门的失误。”
Brian 则说:“作为一个小市民,真的没甚么可做得到,基本上都要被逼卖(业权),要完全还到公道应该是非常困难,他们(港官)要下台、要问责,部门要负上法律责任是应该的,但‘应该’跟他们‘肯做’是两回事。”
Bundan Sonra Ne Olabilir?
Yapay zekâ öngörüsü — kesinlik taşımaz
法官陆启康将在9月发表调查报告。
Çok muhtemel · Aylar içinde
港府不排除明年立法收回余下业权。
Olası · Aylar içinde
Açık Sorular
- 宏福苑大维修余额退款何时能到账?
- 9月听证会报告将如何评估火灾责任和赔偿?
- 政府最终是否会立法强制收回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