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ızlı Bakış
一名大學博士班役男為提前出境,竟自行竄改「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日期,在桃園機場被移民官識破,涉偽造文書罪遭函送法辦,出國計畫也因此取消。
Yapay zekâ özeti
役齡男子出境前依法須申請許可,並於通關時接受移民官查驗核准文件後始得出境。示意畫面,非本案當事人。(國境事務大隊提供)
某大學博士班曾姓學生獲選為出國交換生,依法申請後核准於5月17日出境,因臨時變更行程欲提前離境,竟自行將「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上日期改為16日,在桃園國際機場執行出境證照查驗時遭查獲並函送法辦,出國行程也因此泡湯。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林清芬呼籲,役男如遇行程變更,應循正常程序洽原申請單位協助辦理變更或重新核發文件,切勿自行修改文件,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與出國行程。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表示,獲選出國交換生的26歲曾姓役男,目前就讀某大學博士班,原已依法向役政單位申請役男出境許可,核准於5月17日出境,卻因臨時行程變更,欲提前於5月16日出境,卻未循正常程序申請變更,自行以影像處理軟體竄改「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出境核准日期為5月16日,企圖矇混通關。
移民官對其執行證照查驗時,透過系統比對立發現文件所載日期與官方核准資料不符,當場識破其偽造行為,曾男也坦承自行修改文件內容。國境事務大隊強調,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屬具法律效力之特種文書,任何未經授權之塗改、變造或竄改內容,均可能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責。全案經訊問並製作筆錄後,已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曾男出國行程也因此泡湯。
林清芬呼籲,役男如有出國需求,應提早完成役男出境許可,如遇行程異動、班機提前或其他緊急需提早出境等特殊情形,應儘速洽原申請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協助辦理變更或重新核發,切勿自行修改文件,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與出國行程。
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不得任意塗改或變造,圖為合法核准文件。(國境事務大隊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