نظرة سريعة
中國籍劉姓女子去年在台北市民生國小外直播,遭家長質疑偷拍學童並向議員陳情。劉女獲不起訴後反控議員許淑華及其助理誣告、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基於選民服務及公共利益發聲,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訴。
ملخص مُنشأ بالذكاء الاصطناعي
لماذا يهم
中國籍劉姓女子去年在台北市民生國小外直播,遭家長質疑偷拍學童並向議員陳情。劉女獲不起訴後反控議員許淑華及其助理誣告、誹謗及違反個資法。
中國籍劉姓配偶去年在台北市民生國小外直播,家長質疑偷拍學童,現場勸阻未果後向民代陳情。劉女事後雖獲不起訴處分,卻反控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及助理許譽騰涉嫌誣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偵查認定兩人基於選民服務及公共利益發聲,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訴。
本案源於去年5月15日上午,劉女持自拍設備在民生國小周邊進行抖音直播,畫面出現校園周邊環境及學童上下學,有家長見狀阻止拍攝未果。許淑華接獲陳情後,於臉書發文並召開記者會,質疑劉女行為恐涉校園監控風險,助理則陪同家長向警方報案,指控劉女涉嫌妨害秘密、違反兒少法及個資法等罪嫌。
北檢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劉女離開校園周邊後仍持續直播,內容與一般街景、生活紀錄無異,且畫面中的學童容貌模糊,難以辨識特定身分,認定尚不構成刑事犯罪,先前已對劉女作成不起訴處分。
不過,劉女認為自身遭貼上「中國直播監控校園」標籤,社會評價受損,進而提告許淑華在未查證事實前即公開指控,並向媒體提供其照片,涉嫌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助理許譽騰明知其未犯罪仍陪同報案,涉犯誣告罪。
許淑華偵查時表示,當時辦公室接獲多位家長及民眾陳情,反映有不明人士在校園周邊拍攝學童,她身為選區民意代表,基於維護兒童安全及回應選民需求而公開發聲,且發布貼文時已將劉女臉部影像遮蔽處理,無意損害其名譽。至於媒體後續使用的照片及標題內容,也非由辦公室提供或決定。
檢方調查,許淑華提出的通訊紀錄顯示,案發前確有民眾向其辦公室反映「有中國直播主拍攝民生國小學生上課,可否報警處理」等內容,足認相關陳情確實存在,並非憑空捏造。
不起訴書指出,許淑華身為地方民代,在接獲家長反映校園安全疑慮後,基於選民服務及公共利益目的表達意見,並督促警方加強巡查,相關言論涉及公共事務範疇,依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只要發言前已進行合理查證,客觀上有相當理由相信內容為真,即難認具有誹謗故意。
至於誣告部分,檢方認為,許譽騰依據家長提供資訊陪同報案,即便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成罪,也無從據此推論其主觀上明知不實仍刻意誣陷他人,綜合卷內事證後認定,尚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許淑華、許譽騰涉犯誣告、加重誹謗或違反個資法等罪嫌,依法將兩人處分不起訴。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劉女直播的具體內容為何?
- 家長陳情的具體內容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