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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夥同精舍幹部、信徒共同傷害蔡姓女會計致死,台北地院判王薀12年徒刑,5名信徒幹部判10年。其中一名被告游秀鈴主張無罪,並稱自己沒錢,20多年仰賴道場提供吃住,盼能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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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水月草堂」2024年爆發精舍命案,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夥同精舍幹部、信徒共同傷害蔡姓女會計致死,台北地院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徒刑,信徒學姐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姜芃妤、住持吳慧珠等5人,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三大護法」之一的游秀鈴今開庭,主張自己沒錢,20多年仰賴道場提供吃住,盼能無保請回。
王薀以「上師」身分自居,並由信任的游、幹、梁3女擔任其讀書會的「師姐」,死者蔡女擔任出納,蔡因作帳出納失誤致使王薀損失數百萬元,得罪王薀及信徒,信徒逼她剃光頭,處罰她每天做大禮拜400至500次。
蔡女與女信徒互背行走、跳起,在地上打滾,要求身高141公分的蔡女助跑起跳,去摸天花板燈具;又命她在菩薩前下跪做小禮拜,拉著她衣服強迫重複起身、下跪、來回拖行,從後方以膝蓋頂擊膝部逼迫她跪下磕頭,毆打後腦、肩膀、屁股、踢膝蓋並拖行,致後腦撞擊路面,奄奄一息時還被雨傘戳,蔡女終被虐死,死因是橫紋肌溶解。
全案起訴13人,一審除了王薀判刑12年最重,信徒學姐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姜芃妤、住持吳慧珠等5人,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信徒李淵源依同罪判9年;幫助傷害致死罪的呂莉芳判5年、黃文琪4年、李宸宇4年;吳傍丹以幫助傷害罪判1年6月;藝人李威、簡瑀家夫婦以幫助傷害致死罪判刑1年8月、緩刑5年。
案經上訴,由於此案被告、證人人數眾多,高院分批傳被告開庭,今傳游秀鈴開準備程序庭,檢方主張游秀鈴判太輕,且一審未針對強制罪判刑,量刑有所不當。
游秀鈴則主張自己無罪,並稱沒有吼蔡女、沒有拉她,反而是阻止吳慧珠拖行蔡女,但有要求蔡要道歉。蔡女的姊姊今有道場開庭,強調妹妹當時狀況不佳,但加害者們卻一直質疑妹妹在裝,最終剩一點氣息時,加害者們也不顧,放著讓她死,因此不值得原諒。
另外,「三大護法」的梁碧茵、幹子昀在一審期間已經交保,游秀鈴先前被裁定30萬交保,但因湊不到錢遭續押,日前再度聲請撤銷羈押,盼能無保釋放,高院今也開訊問庭。游秀鈴表示,自己沒錢,姊妹嫁人也沒想參與,借不到錢、一時之間湊不出錢來;自己長期在道場生活,日常生活用度吃住等,皆由道場負擔,她已20多年無收入。
游的辯護律師也表示,盼法官考量游女與其他被告經濟條件有所差異,調降交保金額。法官諭知,游秀鈴8/3下午3時30分續行準備程序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