نظرة سريعة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施行,引發對跨國鎮壓及法律工具化擔憂。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稱「那是他們的決定」,被批輕描淡寫且寬容威權,更被質疑其發言可能觸犯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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لماذا يهم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施行,該法被指控制度化跨國鎮壓,並以模糊概念擴張法律適用範圍,可能影響海外人士及團體。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正式施行,我國安官員指出,該法不僅將跨國鎮壓制度化,更以模糊的「煽動」、「資助」等概念擴張法律適用範圍,未來海外人士、民間團體乃至國際倡議活動,都可能成為北京執法與政治操作的對象。外界擔憂的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套可以無限延伸、缺乏司法制衡的統治工具。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正式施行,外界擔憂的是一套可以無限延伸、缺乏司法制衡的統治工具。圖為民團舉辦「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面啟動法律統戰?揭露中共法律工具化、統戰法制化與跨境民主滲透的新挑戰」記者會。(資料照)
然而,面對各界疑慮,國民黨立委林沛祥卻表示,不要預設中共一定會限制海外人士,並稱「他們的憲法、他們怎麼執行法律,那是他們的決定」。這番話最大的問題,不是尊重他國法律,而是對一部可能影響海外人士權利的法律,選擇以輕描淡寫的態度回應,既沒有正面回應跨國鎮壓的風險,也沒有替台灣人民發聲,反而讓人看見一種對威權體制異常寬容的態度。
更諷刺的是,如果依照中共近年國安法制的模糊標準來看,林沛祥這段發言本身就可能被認定是在宣示「中國有中國的法律,台灣有台灣的法律」,也就是兩岸互不隸屬的客觀現況。既然中共向來強調台灣屬於中國,林沛祥又說「他們的法律由他們決定」,那麼請問,這是不是也代表台灣不是由中國法律直接管轄?如果中共真要用政治標準辦案,那就請先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檢驗林沛祥自己的發言,而不是只拿這部法律對付別人。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表示,中共的憲法、他們怎麼執行法律,那是他們的決定。(資料照)真正令人憂心的是,當一部法律可以依政治需要任意解釋時,今天可以指控異議人士,明天也可能指向替北京緩頰的人。法治的核心應是罪刑法定、程序正義與司法獨立, وليس誰符合政治需要,誰就被貼上罪名。林沛祥不敢正面面對這部法律可能帶來的風險,只是一味強調「那是他們的決定」,反而凸顯民主社會與威權體制最大的差別。
(作者為自由評論者)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該法將如何具體影響海外人士權益?
- 林沛祥的言論是否會被中國當局視為潛在風險?
- 台灣政府將如何應對此法律帶來的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