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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劉韋廷因在世都大樓產權案中,涉嫌使用不實股東會議事錄辦理公司變更登記,遭判刑定讞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職務2個月。其受雇律師王奕仁則遭記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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لماذا يهم
律師劉韋廷在承辦洪火鐲家族「世都大樓」產權爭議案時,涉嫌以內容不實的股東臨時會議事錄辦理公司變更登記,遭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案件歷經多年審理,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判決劉有罪定讞。
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劉韋廷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取自劉韋廷臉書)
律師劉韋廷12年前承辦洪火鐲家族「世都大樓」產權爭議案時,涉嫌以內容不實的股東臨時會議事錄辦理公司變更登記,遭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案件歷經多年審理,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判決劉有罪定讞。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
劉韋廷2014年受託處理洪火鐲家族遺產糾紛,代表部分繼承人召開股東臨時會,並據此向台北市商業處申請變更登記,遭控不法行使股東權利犯偽造文書罪。
劉韋廷一、二審被判5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撤銷判決,但更一審改判劉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高院認為,劉身為律師,明知股權行使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卻在部分繼承人明確反對下仍執意辦理,不符專業執業應有標準,構成犯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並須提供160小時義務勞務。
最高法院去年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維持有罪判決確定。
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劉韋廷明知部分繼承人反對行使股東權利,仍以不實文件辦理變更登記,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停止執行律師職務2個月;其受雇律師王奕仁則遭記申誡處分。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具體的不實內容為何?
- 股東臨時會議事錄的具體爭議點為何?
- 劉韋廷是否對此判決提出上訴或有其他行動?
- 王奕仁的申誡處分具體原因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