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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作家王薀傷害致死案,高等法院裁定續押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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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03.06.2026Crime3 dk okumaChina

佛學作家王薀傷害致死案,高等法院裁定續押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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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作家王薀夥同信徒傷害女會計致死,一審判刑12年。王薀否認犯罪並聲請交保,但高等法院考量其涉案情節,裁定續押3個月。全案共13人起訴,多名信徒及藝人李威夫婦亦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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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前年7月的台北市大安區「水月草堂」精舍命案,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夥同精舍幹部、信徒共同傷害蔡姓女會計致死。台北地院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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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前年7月的台北市大安區「水月草堂」精舍命案,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夥同精舍幹部、信徒共同傷害蔡姓女會計致死,台北地院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徒刑;檢方日前提上訴,一審最近一次延押期限將於5日屆滿,台北地院今將王薀移審至高等法院,法官下午召開移審庭,諭知王薀續押3個月。

今日庭訊時,王薀仍否認犯罪,主張他現已70歲了,已經被收押逾500天,身心皆無法再負荷,若可以的話,請法官讓他交保。

王薀的律師指出,王薀素行良好、沒有前科,偵審皆配合司法調查,無逃亡之虞,且已賠償近千萬元,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沒有迴避責任,建請予以具保停押,願以交保金、責付、限制出境出海方式取代收押。

王薀的委任律師並指責一審急著移審甩鍋給二審,北檢雖已上訴,但王薀5月18日才收到判決書,上訴期限至6月7日為止,律師預計明、後天才提出上訴狀,且判決後也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但北院至今尚未做出裁定,卻趕著在上訴期限前急於今日移審,律師質疑法院便宜行事,未完備踐行上訴法定程序,罔顧被告上訴權益。

全案起訴13人,一審除了王薀判刑12年最重,信徒學姐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姜芃妤、住持吳慧珠等5人,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信徒李淵源依同罪判9年;幫助傷害致死罪的呂莉芳判5年、黃文琪4年、李宸宇4年;吳傍丹以幫助傷害罪判1年6月;藝人李威、簡瑀家夫婦以幫助傷害致死罪判刑1年8月、緩刑5年。

王薀以「上師」身分自居,並由信任的游、幹、梁3女擔任其讀書會的「師姐」,死者蔡女擔任出納,蔡因作帳出納失誤致使王薀損失數百萬元,得罪王薀及信徒,信徒逼她剃光頭,處罰她每天做大禮拜400至500次。

王薀又命蔡女與女信徒互背行走、跳起,在地上打滾,要求身高141公分的蔡女助跑起跳,去摸天花板燈具;又命她在菩薩前下跪做小禮拜,拉著她衣服強迫重複起身、下跪、來回拖行,從後方以膝蓋頂擊膝部逼迫她跪下磕頭,毆打後腦、肩膀、屁股、踢膝蓋並拖行,致後腦撞擊路面,奄奄一息時還被雨傘戳,蔡女終被虐死,死因是橫紋肌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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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薀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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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等法院將開庭審理王薀的上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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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王薀是否會提出上訴?
  • 二審將如何判決?
  • 其他涉案人員的最終刑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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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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