نظرة سريعة
37個跨族裔人權組織發布聯合聲明,敦促國際社會抵制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該法恐擴張域外管轄、鎮壓境內外異見者,並呼籲民主國家提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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لماذا يهم
中國政府於7月1日起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引發37個跨族裔人權組織的聯合聲明,呼籲國際社會抵制該法。
中國政府7月1日起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37個跨族裔人權組織發布聯合聲明,敦促國際社會抵制中國「民族團結法」擴張域外管轄、鎮壓境內外異見者。參與連署的西澳泛亞民主聯合會創辦人呂睿超表示,中國不斷擴張戰狼外交,其野心會大幅度侵犯民主國家的主權,希望民主國家能提出對策應對。
聯合聲明指出,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民族團結」與「民族復興」為名,對內把強迫同化制度化,對外擴張北京的域外管轄,為跨國鎮壓提供法律藉口,呼籲國際社會正視這次威權控制的嚴重升級。
聯合聲明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建立法律框架,以中共定義的單一「中華民族共同體」取代各民族原有的語言、文化、宗教及歷史身份,試圖消滅少數民族語言、制度化意識形態服從、控制教育與家庭、操控學術與歷史。
聲明指出,在該法生效翌日,藏人活動人士洛嘎.讓贊(Loga Rangzen)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外自焚身亡。洛嘎.讓贊生前警告,中國的強迫同化政策正威脅西藏的語言、文化與民族身份,這場悲劇反映藏人在北京統治下所承受的深切絕望。
聯合聲明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絕非單純的中國「內政」。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聲稱,中國境外的組織及個人如被指「破壞民族團結進步」或「製造民族分裂」,亦須承擔法律責任,這些概念定義含糊、範圍廣泛,也沒有為和平表達、新聞、學術研究及人權倡議提供保障,是為跨國鎮壓製造法律藉口,並將和平倡議刑事化、脅迫大學與智庫、向工商界及民間社會輸出審查,也是一種人質外交,使北京政府可以利用身處中國控制地區的家屬、同事或合作機構,威脅及迫使海外批評者沉默。
針對香港及台灣,聲明也指出,民族團結促進法把香港、澳門、台灣及海外華人納入中共的政治身份建構,並可能成為羅織罪名、打壓台灣公民、香港人及國際支持者的新工具。
37個跨族裔人權組織也在聲明中對民主國家政府、聯合國、全球人權機構提出5點訴求:公開要求立即廢除民族團結法;制定強而有力的國內保護機制,以保護活動人士免受中國跨國鎮壓的侵害,保護海外離散社群;對負責起草和執行民族團結促進法的中共官員及實體,實施針對性的馬格尼茨基式制裁;終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所有現存的引渡條約與司法互助協定,以防止長臂管轄權被濫用;明確承認、尊重並支持台灣、東突厥斯坦、西藏、南蒙古,與香港人民享有自決權,並認清在強迫同化與威權壓迫下,真正的和平與安全不可能存在。
而我國目前與中國、香港皆未有引渡協議,西澳泛亞民主聯合會創辦人呂睿超指出,希望未來台灣若接獲來自香港等地的政治犯,即便無能力收留,也能儘量將政治犯送往第三國,避免直接遣返回中國。
呂睿超表示,中國不斷擴張戰狼外交,其野心會對民主國家的主權造成很大程度的侵犯,以他為例,他身為澳洲人在澳洲宣傳西藏、維吾爾、香港的自由,他只要到與中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就有可能被送中,希望民主國家能提出對策應對。
ما الذي يجب مراقبته
توقعات الذكاء الاصطناعي — احتمالات وليست حقائق
中國將面臨國際社會對「民族團結法」的更多批評與壓力。
مرجح · خلال أشهر
民主國家可能加強對人權活動人士的保護機制。
محتمل · خلال أشهر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民主國家將如何制定對策?
- 國際社會是否會實施制裁?
- 該法對香港、台灣的具體影響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