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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羈押期限應維持現狀 兼顧程序正義與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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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11.06.2026Law3 dk okumaChina

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羈押期限應維持現狀 兼顧程序正義與社會安全

نظرة سريعة

針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議縮短刑事訴訟法羈押期限,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表示,羈押是最後手段,司法院已提醒法官審慎,並推動替代措施,但為兼顧程序正義與社會安全,建議維持現行羈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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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引發在野立委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其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縮短羈押期限的修法,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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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衍生在野立委提出多項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其中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所提出修正刑訴法第108條「縮短羈押期限」的部分,引起激烈討論。

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表示,羈押雖容易被當成押人取供的手段,但司法院也持續提醒法官,須重視羈押必要性,羈押是最後手段,並積極推動羈押替代措施,盼維持現行羈押期限規範,以兼顧程序正義與社會安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進行刑訴法排審,翁曉玲所提出的修正刑訴法第108條,偵查羈押期間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審判羈押期間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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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於委員會表示,現行羈押制度除保障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外,也肩負確保未來判決執行的重要功能,若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恐對重大刑案審理造成衝擊;從實務經驗觀察,審理期間除檢察官提出鑑定資料外,被告也可能聲請鑑定或提出新事證,均需耗費時間,因此現行羈押期限仍有維持必要。

對於外界質疑部分羈押案件久押不決,高金枝強調,司法院高度重視羈押案件審理進度,各法院每月均會列管在押案件,檢視是否有實質審理進展;若案件進度延宕,庭長、法官均須提出說明,甚至可能列入自律考核事項。

「羈押是對人身自由最嚴厲的限制措施,因此法院一向要求快速且謹慎審理。」高金枝認為,羈押絕非例行手段,法官也持續被要求審慎審酌羈押必要性,並積極運用科技監控、具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

高金枝坦言,她並非情緒勒索,但司法實務面臨案件量龐大壓力,以高等法院為例,法官一個月新收案件多,本月就有29件在押案件;若案件確有羈押必要,卻因法定期限屆滿而被迫釋放被告,恐增加社會安全風險。

ما الذي يجب مراقبته

توقعات الذكاء الاصطناعي — احتمالات وليست حقائق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持續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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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將持續強調羈押的必要性與替代措施。

    مرجح جداً · مستمر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是否會採納司法院的建議,維持現行羈押期限?
  • 若縮短羈押期限,對重大刑案審理的具體衝擊為何?
  • 司法院推動的羈押替代措施具體成效為何?
  • 法院如何平衡案件量龐大與審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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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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