نظرة سريعة
新北市一名顏姓駕駛提前跨越雙黃線「切西瓜」左轉,與對向直行車碰撞,造成對方死亡,被依過失致死判刑6個月。交通事件裁決處提醒,此違規最高罰1800元,肇事者還需負擔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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لماذا يهم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近年來因汽、機車「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衍生的交通事故案件數量不少,顯示部分駕駛人抱持僥倖心理。
行經路口若提早「切西瓜」左轉,違規肇事除了最高開罰1800元,還可能負擔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圖由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新北市1名顏姓駕駛人提前跨越道路雙黃線「切西瓜」搶先左轉,結果與對向直行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對方不幸死亡,駕駛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此種違規行為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若因違規肇事造成他人傷亡,還要負擔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因汽、機車「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衍生交通事故而申請鑑定案件,2023年150件、2024年149件、2025年140件,顯示有不少駕駛人抱持僥倖心理,習慣在路口提早左轉,也就是俗稱的「切西瓜」。
裁決處表示,日前新北市1名顏姓駕駛人未依規定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便提前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搶先左轉,結果與對向直行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對方不幸死亡。
顏姓駕駛人聲稱,當時誤以為對向車距離足夠,認為自己可以順利完成左轉,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左轉車輛依法應禮讓對向直行車先行,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本次事故與其違規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裁決處呼籲,車輛左轉時應於距離路口30公尺前開啟方向燈,提前駛入內側或左轉專用車道,進入路口後應先行駛至路口中心,再確認對向無來車或已完成禮讓後,才能安全左轉,切勿貪快「切西瓜」,更不可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若因此肇事造成他人傷亡,除交通違規處罰外,還可能負擔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新北市因汽、機車「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衍生交通事故而申請鑑定案件,2025年有140件。(圖由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是否有其他車輛或行人在此事故中受到影響?
- 該路口是否有設置相關警示標誌或號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