نظرة سريعة
苗栗一名66歲徐翁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假冒投資專員面交取款後,將贓款藏匿車底製造金流斷點。他辯稱以為是應徵買伴手禮,但法官認為其行為與常情不符,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6個月,不法所得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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لماذا يهم
徐翁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假冒投資專員與被害人在住處面交取款,並將贓款藏匿在路邊車底製造金流斷點。他被逮後辯稱以為是應徵買伴手禮的工作。
66歲阿伯當車手,辯稱「應徵買伴手禮」。(資料照)
苗栗縣1名66歲徐翁,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假冒投資專員與被害人在住處面交取款,並隨即將贓款藏匿在路邊車底製造金流斷點,徐翁被逮後辯稱以為「應徵買伴手禮」。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狠狠戳破其辯詞,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不法所得1000元沒收。
判決書指出,具高工畢業學歷、曾任業務的徐翁,明知近年詐騙集團猖獗,且正常公司絕無可能派萍水相逢的人代收鉅款,竟仍為獲取報酬,於去年7月間,與LINE暱稱「王以洋」、「劉經理」等詐團成員勾結擔任車手,前往被害人住處面交50萬元現金。
徐翁矢口否認加重詐欺與洗錢等犯行,辯稱其在網路上應徵買伴手禮的工作,對方告訴他是在投資比特幣,他收款時雖然覺得「怪怪的、可能是違法的」,但無詐欺和偽造文書的故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徐男是具有一定社會經驗的成年人,其收款、親自印製重要法律文書,以及收款後先在附近繞一繞、再將款項放置於路邊車底下供他人領取等行為,完全與一般正常公司營運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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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How much money did the fraud group obtain in total?
- What was the total duration of Xu Weng's involvement as a courier?
- Were there other individuals involved in this specific transaction besides Xu Weng and the vict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