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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一名廖姓男子詐欺判刑假釋出獄後,竟高調拍攝抖音影片炫富並教學詐騙SOP,引發全國譁然。法界立即撤銷假釋並追究刑責,檢方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訴。法官痛斥其「視國家法令為無物」,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不得假釋、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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لماذا يهم
雲林廖姓男子因詐欺判刑入獄,去年假釋出獄後,竟拍攝影片將犯罪細節及詐騙SOP公開於抖音,引發社會關注。
雲林西螺廖姓男子因詐欺被判刑,去年1月假釋,豈料8月竟高調拍片,將自己誇張言論放上抖音,稱「想賺錢的人可以找他」,引起全國譁然,法界也立即撤銷假釋處分並發監執行殘刑,雲林地檢署更對其行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罪起訴,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痛斥「視國家法令為無物」,日前判決處8個月,全案可上訴。
廖男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並發監至台北監獄,去年1月23日獲假釋,並保護管束至2027年1月12日。豈料廖男8月份竟不思悔改,拍攝短影音,將自己詐欺26人,分得不法所得300萬元等犯罪行為,放上抖音(TikTok)。
影片中廖男高調稱,「被害人財損在我手上300萬,法院之所以僅強制扣款他7213元,是因為錢都全花光」、「以前走銀行通道,現在走U通道,再現金領出來,斷點就不太有紀錄,想賺底下留言」、「中國詐欺罪判很重,台灣真的算天堂」,更是解說詐騙SOP流程及抽成方式。
相關影片釋出後,引起全國譁然,不分黨派立委也在立院質詢、關切案件進度,直批「詐欺犯這麼囂張!」儘管廖男發出道歉影片仍無法平息大眾怒火,雲林地檢署也立即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其假釋,並將他發監執行殘刑1年11月10日。再由檢察官周甫學依違反煽惑他人犯罪罪起訴。
判決書中法官怒斥,廖男曾因詐欺入監服刑,但未能記取教訓,經假釋出獄又以拍攝影片之方式煽惑他人從事詐欺,助長詐欺之歪風,實屬不該,不宜輕縱,審酌廖男前科,假釋後又犯,「無視假釋寬典,視國家法令為無物」,念及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且不得假釋,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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