نظرة سريعة
前新竹縣長公館駐衛警W被婚外女友L指控為「渣男」並涉及多角關係。最令人震驚的是,W與L之間簽訂了三份合約,其中一份「性愛合約」詳細規範了雙方的性行為,以及W與其妻子的互動,內容極其怪異。
ملخص مُنشأ بالذكاء الاصطناعي
لماذا يهم
前新竹縣長公館駐衛警W被婚外女友L指控為「渣男」,並曾帶L女擅入縣長楊文科官邸唱歌,引發爭議。事件後,W與L之間簽訂的三份怪異合約內容曝光。
渣男的性愛合約讓人大開眼界!前新竹縣長公館駐衛警W被爆,曾帶婚外女友L擅入縣長楊文科的官邸唱歌,還被L女批「渣男」,跟多名女子曖昧不清。但事發後最讓人驚掉下巴的卻是,W跟L間的3份合約書,內容除W承諾此生永不得帶老婆去世界上任何一個迪士尼樂園、不能跟老婆生子,換取L女承諾不向警局檢舉投訴。
最驚世駭俗的是一份「性愛合約」,主旨在於維護W和L雙方可以交往順利,內容多達22向條款,其中第3條就規定雙方,W每週只能「為人夫」1次,L女可「為人妻」3次。每超過1次就視同違反合約條款1次。每次克盡人夫、人妻義務後,3個小時內必須主動向對方報備。
性愛合約第4條明定,W從去年10月以後不能主動向妻子求歡,也不能在臥房之外跟妻子做愛做的事。如果主動求歡、或在臥房以外的地方「做人」,那就各算違約1次。對於「性行為」的定義也很明確,除了男女的正常交合,口交、指交都算。
合約也禁止W跟妻子有親密的合照出現,性愛親密影像自然是必禁的,就連牽手、摟抱、貼臉等也不行。W的手機或雲端相簿不能有W妻,就連只是鏡像倒映也不能出現,更遑論讓W在任何社群媒體上發表其妻的照片。W妻照只能存在於夫妻的LINE通訊軟體對話之內。
合約載明,每個月W要給L「安太座」基金500元,但禁給W妻零用金。房貸W每月只能比妻子多負擔5000元,想要出國,要先帶L出去才能帶妻出遊。
L女受訪強調,上述種種「縝密」禁令,是W男為了挽回她,不想分手才簽的,條文是雙方討論後擬定。她原本求的是雙方恢復單身正常交往,但男方執意維持不正當關係,不想兩邊都失去,她現在只要求分手且恢復名譽。
ما الذي يجب مراقبته
توقعات الذكاء الاصطناعي — احتمالات وليست حقائق
L女將要求與W男分手並恢復名譽。
مرجح جداً · خلال أيام
أسئلة مفتوحة
- 這些合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警局是否會對W男的行為進行調查?
- W男目前是否仍在新竹縣政府任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