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多歲女子列印假合約騙老婦590萬!18天瘋狂面交8次
一名20多歲女子加入詐騙集團,假冒投顧人員,在18天內透過偽造合約、存款憑據,騙取老婦590萬元。苗栗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她有期徒刑2年8個月。

一名20多歲女子加入詐騙集團,假冒投顧人員,在18天內透過偽造合約、存款憑據,騙取老婦590萬元。苗栗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她有期徒刑2年8個月。

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來台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騙走李姓女子1000萬元。士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尹男3年4月、蔡男3年2月,兩人刑滿後均驅逐出境。

彰化吳姓男子擔任假投資詐騙車手,向被害人收取300萬元,一審判1年6月。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吳男犯後未和解,撤銷原判決,加重改判有期徒刑2年。

台中一名25歲施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負責面交收取贓款。他於2024年6月27日在大雅區一間超商收取林姓男子匯款的500萬元現金,並交付偽造收據,事後僅獲5千元報酬。林男發現被騙報案,施男被捕後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施男3年8月徒刑。

一名擁有碩士學位的黃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取被害人款項的面交車手。她被控在一個月內,分十一次收取劉姓被害人共三〇五六萬元。彰化地院判處黃女二年六個月徒刑,並須賠償被害人三〇五六萬元。黃女辯稱遭利用且所得不多,但法官認為她與詐團成員屬共同侵權行為人,應負賠償責任。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遭普洱茶詐騙集團詐騙409萬元,僅收到20片茶餅。集團成員以高額獲利為誘餌,誘騙林男匯款及面交。其中一名負責送茶餅和借據的粘姓車手被判刑1年5月,並需賠償林男135萬元。該詐騙集團已被刑事局破獲,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苗栗一名吳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利用交友軟體吸引被害人,以假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詐騙20萬元。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年7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

苗栗一名王姓男子出獄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假冒投資專員騙走婦人392萬元現金。苗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年,因其素行不良且未賠償被害人,不予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