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欠台糖1.7億元 台北地院拘提未果
前台糖公司董事長吳乃仁涉及台糖土地案,被依背信罪判刑9月刑期定讞,且須賠償台糖1.7億元。台中地院先前囑託台北地院查扣吳乃仁名下資產,台北地院今日簽發拘票拘提吳乃仁未果;台中地院表示,承辦法官將視實際情況,請債權人陳報債務人實際住居所後,再視後續情形依法處理。
台中地院今天表示,本件是台糖依法聲請管收吳乃仁,台中地院踐行管收前置程序,並通知吳乃仁到場,無正當理由不到,經台中地院依法囑託台北地院在今天執行拘提。
台中地院表示,債務人如經拘提到案,執行法官將依强制執行法第20條第3項定,於訊問後,視個案情形決定是否為「管收」或其他的處分(如命供擔保或限期履行)。
如經拘提未獲,承辦法官將視實際情況,請債權人陳報債務人實際住居所後,再視後續情形依法處理。
除拘提外,吳乃仁也可自行到台中地院民事執行處報到,不過到今天下班前吳乃仁都未現身台中地院。




